第七百五十四章 想跑(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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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眼下,远处两名缠斗的狙击手,早已交手超过三次以上。到现在为止还未分出胜负,可见两人的确是棋逢对手,旗鼓相当。

  史密斯不禁有些纳闷了,既然对方的队伍里有如此厉害的人,为何一开始不出现,非要等到自己的同伴被杀得差不多了才出现?

  轰------轰!

  摩托车的轰隆声再次将史密斯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刷!

  哈雷摩托车的排气管中喷出一团蓝色火焰之后,头盔男子一只手臂夹着身体瘫软的凌云,一手狂拧着油门,风驰电掣般的冲向围墙缺口。

  “想跑?没那么容易。”秦灏沉喝一声,双脚猛的点地,整个人化作一团黑色的光影,从树影下激射而出。

  史密斯看了一眼首领秦灏那超出人类极限的奔跑速度,忍不住的抽了抽眼角。虽然他早知道秦灏有着变态一般的战斗力,不然的话,狼群雇佣兵团里的队员高手云集,怎么可能会臣服于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但再一次亲眼目睹自己首领施展出来的骇人本事,心中止不住的翻起一阵又一阵的骇然大浪。

  嗖!

  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的秦灏,右手一翻,那把寒光闪闪的疯狗匕首便出现在他的手心,只见他双眼精芒闪动,猛地扬起右手。

  疯狗匕首划破空气,呼啸的朝着头盔男子的后背要害处射去。

  摩托车的速度很快,但却快不过秦灏的飞刀速度。

  眨眼之间,疯狗匕首便追了上来。眼看的就要没入头盔男子的后背,刺穿背包骨肉扎入心脏。

  呲!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头盔男子猛地一侧身,竟然避开了疯狗匕首的致命一击。但,锋利的匕首却仍是划伤他的左手上臂,带出一捧四溅的血雾,而后一头钉进前方的围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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