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想跑(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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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一道沉闷狙击枪声在夜空中响起。

  史密斯嘴角微微一翘,在他的印象里,毒牙从未失手过。他的脑海里,甚至已经脑补出了头盔男子鲜血四溅的画面。

  轰隆隆,轰隆隆!

  哈雷摩托车的发动机声音,再次狂躁起来。

  难道毒牙失手了?史密斯的瞳孔猛的一缩,因为骑摩托车的男子仍是完好无损的坐在车上,狂扭着手动油门,似乎随时都会冲出这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仅头盔男子没事,在摩托车的四周也并没发现狙击子弹的弹坑。

  史密斯扭过头,朝着狙击枪声传来的放下望去。却又听到一道刺耳的枪声,在夜空中回荡。

  不对!第二道枪声并不是毒牙手里的m110狙击枪发出的,听声音,似乎是经过改装的巴雷特狙击枪。

  对枪械颇有研究的史密斯不由一愣。难道对方这伙人中,也有狙击手?

  砰!

  砰!

  接下来,不断响起的狙击枪声证实了史密斯的猜想。毒牙被对方的狙击手缠住了,似乎根本无暇顾及到这里。

  出现在这里的,究竟是一伙什么人?史密斯忍不住的抽了抽嘴角,且不说骑摩托车的头盔男子那一手惊艳的飞刀绝技,仅仅只是远处和毒牙打的不可开交的狙击手,放在美国的雇佣兵界,都算得上是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非常清楚毒牙这个人的实力有多么的恐怖。毒牙还有一个外号,叫做三枪,并不是说他只有三把枪,而是说他解决敌人最多不会超过三次枪响。这些年,在狼群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他们遇到过许多厉害的狙击手敌人,而这些狙击手敌人几乎绝大部分都是由毒牙一个人来解决的,毒牙的三枪惯例从未被打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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