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茉的英雄主义 第17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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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莉都要听晕掉了:“服了你了,人家想跟你结婚,你跟人家讲这个?周遇怎么受得了你啊?有毛病!你怎么不从盘古开天地开始讲起?”

  “我在和他坦白我的思维过程和想法啊,我才不想被人误会是渣女。”

  “你告诉他你是不婚主义者不就行了?”

  “我不是啊,可是我不是!这是一种选择,婚也是一种选择,不婚也是一种选择,我还没有选,所以我不是不婚主义者,因为我还不明白。”

  “等我真想明白了,我才会去选!也许我会结婚,也许我不会,谁知道呢!”

  陈茉两手一摊,继续说了下去。

  “你知道的,在现代法律当中,婚姻是一种经济关系,婚姻法主要保护的也是双方在这种关系下的经济利益,当然还有基础的人身权益。”

  “出轨可以离婚,移情别恋也可以离婚,但是移情别恋不违法,甚至出轨也不违法,单纯的出轨很难在财产分割中处于弱势,除非伴随着财产隐匿和转移问题。”

  “可如果是那样纯粹的经济和利益关系,人们也没有必要结婚,签一份合同一起合伙就好了,婚姻里免不了是有感情关系存在的,大部分是这样,人不是机器,做不到那样明确的切割。”

  “现代人常常说,人们是因为爱结婚,可是一方面说婚姻是爱情的终极,一方面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为什么这么说,我觉得,是因为人性的善变和不确定性吧。”

  “婚姻是一种固定的关系形式,虽然每个社会阶段的定义不同,但是大体上每个社会阶段都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就比如说古代中国的婚姻形式能接受一夫一妻多妾,但是现代中国的婚姻定义就是一夫一妻。”

  “可是爱情是流动的,因为人性就是流动的。”

  “人一辈子有可能只爱一个人吗?不管有没有可能,婚姻就是要把人绑定在这种一对一的关系里,结了婚是可以离婚,可是离婚可不像分手那么简单,想象一下日复一日的生活,再刺激的事情无限重复下去也会让人厌倦,哪怕是性!就算是换姿势换玩法,又能有多少种?一年两年还好,十年要和同一个人做爱几千次,能不腻吗?”

  “可是离婚又不被人推崇,被人推崇的是一辈子,那就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陈茉深吸一口气,“我的天。”

  “就算对自己有信心,那么对方呢?就算对自己和对方都有信心,那么人性呢?时间呢?所有的变量全部加在一起,在二十多岁的时候,才第一次谈恋爱,他怎么能说,他想要结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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