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到刚就业时 第475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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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因为实体的经销商和代理商手里一定要有仓库储存一定数量的库存,以便随时给二批、二级、终端店送货。

  货在人手中,定价权就成了很难监督落实的事情了。

  路总现在的提议,相当于给饮料行业的网络销售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划下了一个全新的道!

  如果按照这个方案操作。

  商品所有权, 是属于沁然的。

  商品依旧堆放在沁然的仓库和源川八大物流仓之内。

  而沁然付出的,将商品出厂价到终端售价之间的差价作为利润, 回馈给代理商。

  听起来好像有点傻, 像是要把原本可以属于自己的利润分给别人。

  实际上这笔经济账不是这么算的。

  首先, 不同地区的网络代理商们通过招投标拿下沁然饮料的代理权,他们需要付出代理费。该费用,视沁然饮料的潜力、市场表现以及其他竞争者的经济实力而定。

  其次,沁然这样的厂家在给经销商们供货的时候制定的出厂价已经包含了厂家利润。

  至于先前路楠拿出来‘为难’祝正希的难题, 即:网络销售对实体经销商利益的损害问题, 在此也不算是问题了。

  因为,网络销售的渠道依然把握在沁然公司的手中, 终端定价不会出现比实体店更低的情况, 而且公司已经着手准备在产品外包装特别标注了电商专供版。

  就目前的境况来说,因为快递运输成本问题,每一单网络成交的价格基本都会略高于实体店购买的价格。

  等到未来物流运输费被压到极限, 一箱十二瓶也就是连包装一起最起码7——8kg的包裹都可以被包邮, 那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另外一种已经被路楠预料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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