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臣(科举) 第110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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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那些懒散惯了的官员,就说此法太过严苛,不近人情。

  的确是不近人情,因为此法对下至七品县令,上至一品高官都是一样的,就是巡抚到了时限未完成任务都得受罚。

  最开始是罚俸,若是所犯次数过多,则直接贬官。

  至于考核的公正性,虽主要是御史们去地方巡查,但是原始的底稿档案却是要在六部备份的。

  上头包含了原本官员该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到了时限后对方完成的情况,如此种种都会有记载。

  也是因着谢良臣将考核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理清楚了,根本没有漏洞可钻,所以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才只能从“严苛”、“不近人情”上来攻击此法。

  但是谢良臣也有话来赌他们的嘴,而且还是用他们无法反驳的祖制。

  这法子虽看着新颖,其实并非谢良臣凭空捏造,《大明律》中就有这种类似的律条,即官员若是无法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那么该当何罪,说白了就是玩忽职守。

  只不过谢良臣给他们又紧了紧弦,定了时限而已。

  而如今的《大融律》正是沿袭自前者,所以在对官员的玩忽职守的惩罚上也是一样的,所以此法也可说是历来便有,只是未形成明文规定罢了。

  同时这样做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官员们的工作效率会显著提高,以及他可以趁此机会淘汰掉一匹庸碌无为的官员。

  除此之外,谢良臣也不用再以雷霆手段控制全国上下的各级官员,或者不断想办法安插自己的人。

  只要新的考核机制运营起来,那么他就能真正的掌握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大权。

  之后他想要推行新政也好,还是将酝酿已久的新《大融律》颁发全国也好,他都将一顺百顺,不会再遇到政令下发地方却无法执行的情况。

  因此,在以祖制堵了反对之人的口后,谢良臣即刻便令六部以及督察院,开始实施新的百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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