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2 / 7)
也正因为她有这样的想法,她做事考虑得少,才能单纯因为季岩长得好看,就在第一次见面时亲近他。后来总喜欢去找季岩说话,不仅仅是因为季岩的皮相,还因为和季岩聊天,能了解到书本、学校甚至是那个小县城以外的世界,还因为季岩虽然是表演戏的学生,但胜在阅读量大,也有文化,让她真心佩服。
也因为她那时的思想自由而开放,所以在得知季岩是电影明星、甚至是越来越出名时,她也没和他变得生分。反而越来越亲近。
那时候,杜沅的思想还是颇为天真烂漫的,她认为,朋友,就是不用去管对方的年龄、皮相、职业、性别、背景,只为这个人值得相交,就是朋友。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和季岩越来越亲近,才能和顾温书做多年好友却从不想歪。
在和季岩相处的那几年,她会听季岩讲外面的世界,也慢慢地,因为季岩渊博的学识与见识而崇拜他、喜爱他,为他在她最脆弱时的陪伴而动心,后来会追求季岩,会做很多在别人看来脸皮很厚的事,倒不是因为她的个性是喜欢纠缠人的,而是因为她感觉得到,她看得出季岩的心思,知道他也喜欢自己。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两人之间的化学反应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她知道他不会讨厌,甚至是喜欢的,才会用各种方法去追求他、调戏他,但要是季岩不喜欢,明确地说过,或者哪怕只是皱了皱眉,表现出嫌恶的神情,她都会知趣地回到朋友的位置,保持一定的距离。
季岩并没有。这才有了他们那段美好的回忆,才有他们的故事。可以说,在高考之前,除了和季岩分手这件事,除了家中的阿公阿婆相继去世,除了俞诗蓝偶尔找找茬儿,杜沅的人生,基本上没什么挫折,没什么障碍,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一片坦途。
那一次和季岩分手,杜沅才发现,自己还太年轻,太弱小,对很多事都没有招架之力,她甚至连她和季岩的感情都保护不了。这让她感觉到了挫败,同时又渴望变得强大。
再然后,她顺利地考上b大,遵守着她和季岩的“约定”,结果到了大学,初步接受了大学这个社会缩影成的小社会,她开始明白,在大部分眼眼中,都存在着阶级。比如本地人和外地人……
很多本地人表面上很礼貌,但内心却存在一种本地人的优越感——毕竟b市是帝都。对于有口音的外地人,或者说穿着打扮土气、长相不太好看的外地人,很多人都会在背后议论,这种议论算不上带有恶意,却很伤人。
杜沅的长相和实力注定她没这方面的困扰,但她的一个室友却深受其害,一个开朗的年轻小姑娘慢慢地变得沉郁。
不管在什么地方,人们都有慕强心理。一开始,听说杜沅是从南水市考来的,尽管南水市是温柔水乡,也算是一个二线城市,但在b市人眼里却不够看。杜沅曾经就听到有人偷偷议论过自己,但那时候她很自信,相信没有自己办不到的事,所以,不到半年的时间,她就用她的学识她的智力征服了所有认识她的人。
可以说,在大一时,杜沅当真算得上是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是传说中的美女学霸,每一次作业分小组,大部分人都喜欢和杜沅一组——很多事,杜沅基本一个人就能做完,和杜沅一起,不仅蹭分容易,还容易蹭到高分。
杜沅对谁都好,对谁都礼貌周到,但这个表象的反面,却是和谁都不算亲近。她找人帮忙,别人承过她的情,都乐意搭手,别人找她,基本上不会无功而返。如此,她的社交人脉挺广,但从来都是一个独行侠。
真正算得上要好、能够信任的朋友,就只有汪乐意和刘忆西。
杜沅得到奖学金,很轻松。从大一开始,她披过马甲撰写论文(这是有收益的),在省级刊物发表,还接过一些外包的活儿,比如画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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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她那时的思想自由而开放,所以在得知季岩是电影明星、甚至是越来越出名时,她也没和他变得生分。反而越来越亲近。
那时候,杜沅的思想还是颇为天真烂漫的,她认为,朋友,就是不用去管对方的年龄、皮相、职业、性别、背景,只为这个人值得相交,就是朋友。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和季岩越来越亲近,才能和顾温书做多年好友却从不想歪。
在和季岩相处的那几年,她会听季岩讲外面的世界,也慢慢地,因为季岩渊博的学识与见识而崇拜他、喜爱他,为他在她最脆弱时的陪伴而动心,后来会追求季岩,会做很多在别人看来脸皮很厚的事,倒不是因为她的个性是喜欢纠缠人的,而是因为她感觉得到,她看得出季岩的心思,知道他也喜欢自己。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两人之间的化学反应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她知道他不会讨厌,甚至是喜欢的,才会用各种方法去追求他、调戏他,但要是季岩不喜欢,明确地说过,或者哪怕只是皱了皱眉,表现出嫌恶的神情,她都会知趣地回到朋友的位置,保持一定的距离。
季岩并没有。这才有了他们那段美好的回忆,才有他们的故事。可以说,在高考之前,除了和季岩分手这件事,除了家中的阿公阿婆相继去世,除了俞诗蓝偶尔找找茬儿,杜沅的人生,基本上没什么挫折,没什么障碍,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一片坦途。
那一次和季岩分手,杜沅才发现,自己还太年轻,太弱小,对很多事都没有招架之力,她甚至连她和季岩的感情都保护不了。这让她感觉到了挫败,同时又渴望变得强大。
再然后,她顺利地考上b大,遵守着她和季岩的“约定”,结果到了大学,初步接受了大学这个社会缩影成的小社会,她开始明白,在大部分眼眼中,都存在着阶级。比如本地人和外地人……
很多本地人表面上很礼貌,但内心却存在一种本地人的优越感——毕竟b市是帝都。对于有口音的外地人,或者说穿着打扮土气、长相不太好看的外地人,很多人都会在背后议论,这种议论算不上带有恶意,却很伤人。
杜沅的长相和实力注定她没这方面的困扰,但她的一个室友却深受其害,一个开朗的年轻小姑娘慢慢地变得沉郁。
不管在什么地方,人们都有慕强心理。一开始,听说杜沅是从南水市考来的,尽管南水市是温柔水乡,也算是一个二线城市,但在b市人眼里却不够看。杜沅曾经就听到有人偷偷议论过自己,但那时候她很自信,相信没有自己办不到的事,所以,不到半年的时间,她就用她的学识她的智力征服了所有认识她的人。
可以说,在大一时,杜沅当真算得上是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是传说中的美女学霸,每一次作业分小组,大部分人都喜欢和杜沅一组——很多事,杜沅基本一个人就能做完,和杜沅一起,不仅蹭分容易,还容易蹭到高分。
杜沅对谁都好,对谁都礼貌周到,但这个表象的反面,却是和谁都不算亲近。她找人帮忙,别人承过她的情,都乐意搭手,别人找她,基本上不会无功而返。如此,她的社交人脉挺广,但从来都是一个独行侠。
真正算得上要好、能够信任的朋友,就只有汪乐意和刘忆西。
杜沅得到奖学金,很轻松。从大一开始,她披过马甲撰写论文(这是有收益的),在省级刊物发表,还接过一些外包的活儿,比如画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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