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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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维斯非但没缩手,反而将自己腕上那片烫伤叠着咬痕、又红又肿的皮肉往前递了递。
  “烫的,上面全是你昨晚咬的。”
  他顿了顿,声音低缓,“你现在还想咬的话,就接着咬。等长好了,它们就一辈子留在我身上,就当你给我的标记……”
  周俨捂紧耳朵:“闭嘴吧你,谁要给你打标记?你以为你检疫合格,准备上屠宰场了?”
  艾维斯听了觉得好笑,周俨那副掩耳盗铃的样子,把青涩尽数暴露在他眼前。
  他搬了凳子坐在周俨身旁,夹了菜喂到他嘴边。
  周俨真受不了现在的艾维斯,整的他像没手不会吃饭了似的,大男人被人喂到嘴边,太别扭了。
  不过一夜之间,这人怎么就变态了。
  张嘴把咕咾肉当艾维斯嚼嚼嚼,别说,口**汁,还挺酸甜开胃。
  艾维斯:“俨哥,还是宝宝呢?闹脾气也要每天乖乖吃饭啊。”
  一句“宝宝”,让周俨如置身刀山火海悬崖边,恨不得立刻上刀山下火海跳悬崖。
  他这辈子没被人这么叫过,羞耻得不知道该怎么回嘴。
  他瞪着艾维斯,眼底一片猩红。
  至此,他对艾维斯彻底敬而远之,每天变着法子躲人。
  上课下课,没日没夜骚扰温太一和芸云,要搬出去,已经成了周俨的执念。
  而艾维斯发现周俨对他这张脸似乎反应不太一样,于是马不停蹄地换了造型和眼镜。
  周俨最近确实发现书呆子变了。
  头发重新打理过,额前留了碎发几缕,衣服不再规规矩矩扣到最上面一颗,而是露出锁骨、腕骨,衬衣皮鞋和西裤取代了随意的卫衣牛仔裤,那个斜挎包也不见了踪影。
  整个人站在那里揉面,露出夸张的双臂肌肉,如蛰伏的猛虎。面无表情的冷淡,配上低露肤度的着装,显出一种若有似无的……周俨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
  有种成熟稳重的男人魅力。
  比起周俨初见他时那副沉默无趣的打扮,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十岁。
  周俨只有真正被一个人吸引目光时,才愿意去深究那个人的一切。
  他这时才仔细打量书呆子的外形,极具爆发力的身材,雕塑般的身高比例,冷感的面容,知性的穿搭。
  这种男人有女人崇拜喜欢,才算不足为奇。
  怎么说来着,hot nerd,斯文败类。
  但周俨不认为自己对艾维斯有兴趣,再怎么说,他也不可能喜欢男人。
  时间一晃,一个多月过去。
  周俨到底没能搬出去。
  芸云说得对,魏采儿那边根本不松口,温太一汇报了两次,周炳辉只说“知道了”,然后杳无音讯。
  周俨那点每日限额的零花钱,连押金都付不起,更别提北欧租房那些繁复的手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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