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之庄稼汉 第91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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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些田地是虚田。
  若是姊夫想要把这些虚田换成实田,自己打理,也不是不行。
  但一来是实田有可能会落到越巂,也有可能会落到陇右,甚至南中。
  真要落到南中那边,哭都来不及。
  二来嘛,那就是这些虚田的产出折算,兴汉会有一部分的赋税补贴。
  所以真要自己打理,那就得正常交赋税,不划算。
  兴汉会之所以允许有这样的操作,跟三国时代的先军政治是分不开的。
  三国鼎立,先军政治是必须的,汉魏吴无一例外。
  但因为经济基础不同,所以军制也各不相同。
  魏国的是士家制度,士兵及其家庭另立户籍,称为“士家”。
  男子终身当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当兵,士家只能与士家通婚。
  士兵死后,妻子由官府主持改配士家。若是士兵逃亡,家属要受严厉处罚,重则处死,或没为官奴婢。
  吴国除了士家制度,还有世袭领兵制。
  所谓世袭领兵制,即属孙吴诸将私有,各将领所领军队算是其部曲。
  部曲在将领带领下,不但参与中央指挥的战役,同时还要为将领提供其它耕种杂役等。
  甚至在将领死后,部曲还得继续听令于将领之子或其血亲继承者。
  至于季汉的兵制,又有所不同。
  首先是胡夷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
  最早是大汉丞相平定南中后,为了减少南中夷人叛乱的能力,不但大量抽取夷人当兵,甚至还迁徙大量夷人到蜀地。
  而冯鬼王自不必说,屡次组建义从胡骑。
  这种做法算是半士家制度,针对的是胡夷。
  除此之外,大汉主要还是募兵与征兵相结合的制度。
  募兵是为了培养职业兵,加强战斗力。
  征兵是为了培养预备役,以便随时可以应付大战。
  大汉丞相在陇右之战后,回到汉中,吸取了陇右之战的教训,精减军中老弱,练兵讲武,代表着大汉军制的正式确立。
  谁都知道练出职业精兵才是优选,但这个需要良好的财政支撑。
  三国之中,唯有大汉才有这样的资本。
  兴汉会从一开始就与皇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算是半个官方。
  它对冯永军中将士的补贴,算是大汉财政的一个补充。
  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军火商财阀对政府的政治献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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