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闺蜜,恶婆婆! 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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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仨从一个部队出来,做了二十多年的战友,程宏坤不想兄弟因为一个女人闹掰。
  庄行志看他一眼,“谣言止于智者。”
  大院关于他和景招娣的流言蜚语,庄行志多少有听说,也和姜如雪解释过,只是她不信。
  用姜如雪的话来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为此没少跟他哭,没少跟景同志闹。
  怎么突然又信了?庄行志越来越好奇,他出差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仇敌处成了朋友,一口一个景景,对他却是小老头,死老头。
  “老陆,老庄骂我蠢驴,”程宏坤指控庄行志,对上陆江一脸坏笑,“哎,你笑几个意思?”
  “蠢驴两个字都写脸上了。”陆江眼角斜飞的时候,连细纹都透着坏,很欠揍。
  处了二十多年,程宏坤开得气玩笑,故作着急地摸自己脸,“写哪儿?我擦掉。”
  陆江被逗得笑个不停,就连天生不爱笑的庄行志眼底也闪过一丝笑意。
  程宏坤跟着笑了两声,打断:“说回正题,纠察队的排头兵搁家里当勤务兵,你俩就一点不介意?”
  庄行志回答:“老夫老妻,不介意。”
  做了这么多年邻居,姜如雪对庄行志的感情,程宏坤全看在眼里,可谓是爱得死去活来,一个纠察队的排头兵不可能撼动庄行志在姜如雪心目中的地位。
  但,那是以前了。
  “老庄,作为兄弟,不是我打击你,你已经四十五了,不是年轻的小伙子了,看书都要戴老花镜了,不夸张地说,一只脚都踏棺材里了,到底哪来的自信弟妹一辈子不变心?”
  庄行志看一眼程宏坤身上的迷彩背心,军区统一发放,他穿,虽然没小年轻紧绷,但至少合身,不像程宏坤撑得一天比一天大,和老头衫没两样,“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
  程宏坤想把小肚腩收回去,连吸两口,没用,摆烂了,甚至往外挺了挺,“跟我比,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和警卫连的那些小年轻比啊,个个十八九,腹肌六八块,天天在眼前晃,我不信时间一久弟妹不动摇。”
  庄行志指腹摩挲着书的一角,不说话了。
  程宏坤是话痨,继续说:“我身材一直都这样,我媳妇不会有落差,再说了,她自己也不爱收拾,一天到晚邋邋遢遢,和弟妹站一块都不像同辈人,我没嫌弃她就不错了。”
  陆江嘘他:“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嫂子那么好的媳妇,大院多少老少爷们羡慕你。”
  程宏坤眉宇间尽是嘚瑟,“又不是天生的好媳妇,都是我苦心调教来的,想学不?一人二十块,包教包会。”
  陆江躺了回去,拿起军帽重新盖脸上。
  庄行志重新打开眼镜盒,拿出眼镜戴上继续看书。
  “……”话说一半,不说完,程宏坤憋得慌,缴械投降,“哎呀,都兄弟,谈钱伤感情,我免费教授总行了吧,你们只要记住最关键的一点:大老爷们要有大老爷们的样儿,家里的活儿千万别碰,就让媳妇张罗去,让她感受到你们对她的需要,没有她,你们就活不下去,如此一来,你们落得个轻松,她也有成就感,两全其美。”
  “这不是保姆吗?”庄行志问:“你娶媳妇干嘛?”
  陆家接话:“保姆花钱,媳妇不开工资,程团打得一手好算盘。”
  程宏坤喊冤:“男主外,女主内,老祖宗传下来的夫妻相处之道,经久不衰自有他的道理。”
  “伟大领袖还说妇女顶半边天,程团,大清早就亡了。”陆江驳回。
  程宏坤不服气:“你结婚多久,破处没两天,知道个啥夫妻相处?”
  “我不知道夫妻相处,但懂得什么叫尊重。”陆江拿掉军帽,转过头盯着他,脸上不显山不露水,心里在咆哮:老子还没破处!啊啊啊啊!你说气不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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