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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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烨当时听完,脑子一直懵到现在。
  杨淑华从小就教育他,凡事不可依赖别人,想要什么必须靠自己争取,所以,钟烨其实很早就学会了认命。
  却没想到,程陆惟一句话就改变了他的一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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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偏喜欢你》是叶子的人生歌曲。
  明天休息啊,最近换季过敏,我又开始跑医院了。
  第11章
  车到北城是上午九点。
  和渝州的潮湿闷热不同,北城干燥,盛夏的空气里浮动着灼人的热浪,直往脸上扑,钟烨被人潮裹挟着走出站台,深吸一口气,鼓掌的胸腔才终于让他有了实感。
  钟鸿川依旧公务繁忙,在路上就接了好几通电话。
  出租车刚停到小区门口,他匆忙将钟烨的行李取下,嘱咐了几句就赶去了医院。
  今天是周末,钟烨一路飞奔回家,三步并两步冲上楼,开门的陆文慧见到他还被吓了一跳。
  “小烨啊?怎么一下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让陆姨看看。”几年不见,陆文慧拉着钟烨上下打量,问长问短。
  钟烨却顾不上寒暄,屋里扫眼一圈问道:“陆姨,我哥呢,他不在吗?”
  “啊,你哥一早就去学校了,说是今天要举行毕业班誓师大会,开完会还要拍照...”
  话还没说完,钟烨立马转身,一阵风似地又冲了出去:“谢谢陆姨,我先去学校找我哥了。”
  程陆惟比钟烨大四岁,今年高三。
  之前的来信里,程陆惟说过自己的学校,初中和高中都在北城实验中学。
  钟烨一路奔过去,到了学校门口才反应过来,居然都这么久了,那个当年把他捡回家的程陆惟,今时今日已经站在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处关口。
  六年光阴恍如转瞬之间,钟烨在哄闹的操场上逡巡一周,很快找到了熟悉的身影。
  那是炎炎烈日下穿着校服短袖的程陆惟,正侧头与人说话,唇角是平的,但眼尾微弯,带着温和的笑意。
  眼前的程陆惟远比他收藏的那张照片还要好看。五官轮廓更深了,下颌线利落,鼻梁高挺,头发被汗水濡湿了几缕贴在额角。
  坐了一夜的火车,钟烨脚上的白鞋早被人踩得灰扑扑的,身上穿的t恤也被洗得有点发黄,不仅和周围身穿校服的学生显得格格不入,气质打扮看起来也有点土。
  钟烨在几步之外停住脚步,忽然不敢上前,只是屏息地望着。
  周围的毕业生见他眼生,好心上前询问:“小弟弟,你不是我们学校的吧?来找人吗?”
  钟烨蓦地回神,垂落身侧的手指不自觉蜷缩一下,“找我哥,程陆惟。”
  “陆惟啊!”对方了然般点头,立刻朝人群方向扬声喊道,“陆惟!你弟弟找你!”
  程陆惟远远地望过来,视线和钟烨相撞。
  很多年以后,钟烨都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感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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