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1 / 3)
为难的贾尔斯没有减速,现在车上公爵的权力最大。
“停车!让他下去吹吹冷风,他是酒喝多了,脑子不清醒!”
奥莉维亚听丈夫要将儿子干下车,担心地劝说:“夜里不安全,亲爱的不要……”
公爵夫人说着,贾尔斯已然把车停在了路边,布兰温打开车门下来了。
阿尔弗雷德握住妻子的手,示意不要再劝,他则吩咐贾尔斯,“把你的配枪给他,让他走回去,想清楚。”
贾尔斯卸下腰间的手枪,从关门的副驾驶车窗递向外面,布兰温拿到手中,放进挂在手腕上的外套的夹层里。
他立在原地看着汽车渐行渐远,路灯的光把他的影子拉长,他左右望了望无人的街道,寂寥地在路旁坐了下来。
他很烦,脑袋里乱糟糟的,既想笑又想哭。他翻出偷偷藏在口袋的烟,咬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抽着烟,站起身,朝着汽车消失的方向慢慢走。
街边酒吧投射在道路的灯光吸引了布兰温的视线,他立在敞开的大门前不动,里面的喧嚣声像酒缸内不断溢出的酒,他闻着空气中充斥的酒精味,抬腿跨进了纷乱的环境里。
他经过坐满客人的酒桌,听着那些人喝酒打牌,还有摇骰子的声音。周围的烟味有点重,他索性把没抽完的第三根烟夹在指间,打算去吧台问老板要个烟灰缸,将烟熄灭。
身后的一声透露着火气的“喂”在嘈杂下尤为的突兀,在布兰温听来就是在喊自己的。他转过身,见适才打牌的酒桌上站起来一个胡渣邋遢的中年男人,白色的背心将隆起的肚皮勒得有点紧,胸膛却还算宽松,明显是个常常喝啤酒的酒鬼。
“你的烟灰弄脏了我的皮鞋。”
布兰温下意识垂眸往男人的脚看去,缝过补丁的黑鞋头上确实有那么丁点的灰烬,可这酒吧内哪里都有人抽烟。
“看什么看!”男人被那像在瞧垃圾的眼神刺激,一怒之下跨步要上手揪这个满身透着金钱味道的家伙的领子。
学过击剑的布兰温后退半步躲开了,他秉承着来喝酒消遣,没有心思招惹是非,小事化了地说:“我可以赔你钱,你能买一双新的。”
同一桌的其他人也离开凳子起身,看势头是要动手,合伙来找他的麻烦。
“赔钱,一双不够。”
布兰温大概明白了男人的目的,原来他一进门就被当成猎物了。
此时在包间外的客人正慢慢地安静下来,投来的目光也越来越多。
“那么你要几双?”
男人在心里暗忖自己没找错人,这个家伙肯定很有钱,并且怕麻烦,他借机指着挂在手臂的外套说:“把你的衣服给我。”
布兰温缓缓摇头,“不行,我能给钱,但不能给衣服。”
有钱人都会把贵重物品放在西装外套的夹层里,因为放在裤兜里会影响形象,这是上流社会人士的一种心照不宣的普遍行为。
男人断定夹层中有值钱的东西,即使答应赔钱也不肯罢休,“如果你舍不得,我们就自己来!”
眼看几个男人蠢蠢欲动,布兰温用另一只手取下腕上挂着的外套,然后递去男人的跟前,“你真的要吗?”
男人自以为对方是在害怕他们人多,见目的得逞,高兴地一把抓过外套,握在对方手里的枪在失去外套的掩盖下露了出来。
布兰温在取外套的时候,右手是伸进了夹层拿枪,然后托着衣服送过去的。
酒吧里的客人终于默契地噤声,犹如一只只惊弓之鸟。
“还要吗?”布兰温一点点抬起胳膊问。
挨枪口指着脑门的男人也像个瞬间长大的孩子,乖巧且懂事地不再执着着不属于自己的外套了。 ↑返回顶部↑
“停车!让他下去吹吹冷风,他是酒喝多了,脑子不清醒!”
奥莉维亚听丈夫要将儿子干下车,担心地劝说:“夜里不安全,亲爱的不要……”
公爵夫人说着,贾尔斯已然把车停在了路边,布兰温打开车门下来了。
阿尔弗雷德握住妻子的手,示意不要再劝,他则吩咐贾尔斯,“把你的配枪给他,让他走回去,想清楚。”
贾尔斯卸下腰间的手枪,从关门的副驾驶车窗递向外面,布兰温拿到手中,放进挂在手腕上的外套的夹层里。
他立在原地看着汽车渐行渐远,路灯的光把他的影子拉长,他左右望了望无人的街道,寂寥地在路旁坐了下来。
他很烦,脑袋里乱糟糟的,既想笑又想哭。他翻出偷偷藏在口袋的烟,咬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抽着烟,站起身,朝着汽车消失的方向慢慢走。
街边酒吧投射在道路的灯光吸引了布兰温的视线,他立在敞开的大门前不动,里面的喧嚣声像酒缸内不断溢出的酒,他闻着空气中充斥的酒精味,抬腿跨进了纷乱的环境里。
他经过坐满客人的酒桌,听着那些人喝酒打牌,还有摇骰子的声音。周围的烟味有点重,他索性把没抽完的第三根烟夹在指间,打算去吧台问老板要个烟灰缸,将烟熄灭。
身后的一声透露着火气的“喂”在嘈杂下尤为的突兀,在布兰温听来就是在喊自己的。他转过身,见适才打牌的酒桌上站起来一个胡渣邋遢的中年男人,白色的背心将隆起的肚皮勒得有点紧,胸膛却还算宽松,明显是个常常喝啤酒的酒鬼。
“你的烟灰弄脏了我的皮鞋。”
布兰温下意识垂眸往男人的脚看去,缝过补丁的黑鞋头上确实有那么丁点的灰烬,可这酒吧内哪里都有人抽烟。
“看什么看!”男人被那像在瞧垃圾的眼神刺激,一怒之下跨步要上手揪这个满身透着金钱味道的家伙的领子。
学过击剑的布兰温后退半步躲开了,他秉承着来喝酒消遣,没有心思招惹是非,小事化了地说:“我可以赔你钱,你能买一双新的。”
同一桌的其他人也离开凳子起身,看势头是要动手,合伙来找他的麻烦。
“赔钱,一双不够。”
布兰温大概明白了男人的目的,原来他一进门就被当成猎物了。
此时在包间外的客人正慢慢地安静下来,投来的目光也越来越多。
“那么你要几双?”
男人在心里暗忖自己没找错人,这个家伙肯定很有钱,并且怕麻烦,他借机指着挂在手臂的外套说:“把你的衣服给我。”
布兰温缓缓摇头,“不行,我能给钱,但不能给衣服。”
有钱人都会把贵重物品放在西装外套的夹层里,因为放在裤兜里会影响形象,这是上流社会人士的一种心照不宣的普遍行为。
男人断定夹层中有值钱的东西,即使答应赔钱也不肯罢休,“如果你舍不得,我们就自己来!”
眼看几个男人蠢蠢欲动,布兰温用另一只手取下腕上挂着的外套,然后递去男人的跟前,“你真的要吗?”
男人自以为对方是在害怕他们人多,见目的得逞,高兴地一把抓过外套,握在对方手里的枪在失去外套的掩盖下露了出来。
布兰温在取外套的时候,右手是伸进了夹层拿枪,然后托着衣服送过去的。
酒吧里的客人终于默契地噤声,犹如一只只惊弓之鸟。
“还要吗?”布兰温一点点抬起胳膊问。
挨枪口指着脑门的男人也像个瞬间长大的孩子,乖巧且懂事地不再执着着不属于自己的外套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