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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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机里传来pink floyd的音乐,是那首他最喜欢的 the great gig in the sky.
  初听这首曲子,赵俞琛是在高中,那时他也许跟夏迩一样,在头一次听到那夸张的女声吟唱时感到奇怪,但那奇怪只有一秒,一秒之后,强烈的心灵震撼到来了,就像被提到了高高的天际,俯瞰着大地,人突然间意识到自己是那么渺小,渺小得就如缕尘埃。可很快,自我在这天际迅速地膨胀,整个天地充盈着一个人的意志,绝望和希望交织,渺小与宏大变幻……
  赵俞琛那时只有一种模糊的感觉,可现在在行驶速度超过200km/h的列车中,赵俞琛的意识迅速回到了少年时期的自己身上,他突然发觉,那时的自己,也不比现在觉察到生活残酷真相后的自己更幸福。
  他想起罗曼·罗兰的那句著名的话,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想依然热爱生活。
  赵俞琛睁开眼,夏迩躺在了他的肩上闭上了眼睛。
  窗外的山林迅速后退,就像时光的流逝,他突然觉得自己不是29岁,而是19岁。
  19岁的自己,充满力量。
  一切都还很有希望。
  大巴车行驶到村外停下,夏迩没有问赵俞琛为什么对寿县如此熟悉,那几个月赵俞琛的去处似乎成了他们俩之间不用再提的“秘密”,两人牵着手沿村路朝夏迩家走。赵俞琛目光坚定,甚至露出快活的神色,好像第一次上门的女婿,但夏迩却始终沉默,目光落在村道边那些被秋霜濡湿的杂草上,他忍耐着某种心绪。
  “我是不是很过分?女婿第一次上门,就是叫老丈人跟丈母娘离婚的?”赵俞琛打趣说。
  “你要是成功了,我给你磕头。”夏迩没好气地说,他根本不敢抱有希望。
  “我要你磕头干什么,你给我呢……”赵俞琛回头朝夏迩坏笑。
  夏迩无语,心想到了这个时候这人还能开玩笑。
  远远地几个邻居看到夏迩了,都冲他喊了几声,说你妈早上刚去了市场呢,今天买了好大一条鱼,诶,旁边这位是谁啊?
  “是我男朋友!”夏迩大声地说,那嗑瓜子儿的邻居突然噎了声,不说话了,悻悻地走了。
  “很勇敢嘛。”赵俞琛笑着捏了捏夏迩的手。
  夏迩红着脸,愤慨地说:“我以前穿裙子,就是他们跟我爸告的状,害我挨那么多的打。”
  “以后没人敢打你了。”赵俞琛说,两人走过一道田垄,夏迩家的房子出现在冥冥暮色里。
  夏迩松开了赵俞琛的手,朝这座平房走去,一边走,一边喊着“妈,我回来了”。而赵俞琛却是静静站在原地,打量着这座简朴到有些家徒四壁的房子。
  青苔顺着墙角往上蔓延,灰色的墙壁斑驳地掉漆,瓦片在日暮中漆黑,像是长起了毛茸茸的外壳。门口是一排低矮、细瘦的树,横七竖八地生长着,旁边堆着一堆散乱的红砖。用水泥砌成的水池里积满了死去的浮萍,一只黄狗在角落里朝赵俞琛警惕地望了一眼,便隐入夕阳照不到的黑暗当中。
  他的迩迩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吴识忧在厨房里刚把在集市上买的草鱼剁成鱼块,心疼女儿在学校的伙食不好,趁着周五她放学,吴识忧下午就去菜市场,为了节约几块钱,她左挑右选,终于选了一个看起来新鲜、只是有些鳞片受损的伤鱼回来。
  只是鱼还没下锅,就听到了儿子的声音。
  吴识忧在围裙上擦擦手,伸长了脖子张望,疑惑地走出厨房。
  “妈,我回来了,这是……给你买的牛奶和麦片,还有水果。”不知为何,夏迩有些拘谨地放下礼物,眼神闪躲,不敢看母亲。
  “你,你怎么回来了?”吴识忧问,她注意到了儿子的那一身白色大衣。
  “我……”夏迩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咬唇低下了头。影子比人身先到,赵俞琛的身影投向了母子二人。
  “您好,阿姨。”赵俞琛放下手提箱,上前与吴识忧握手,“我叫赵俞琛,我是迩迩的男朋友。”
  他背着光,叫吴识忧一时之间没能看清楚这个高大男人的面容。
  “你……”反应过来,吴识忧抽回了手,她几乎愤怒地看向夏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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