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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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餐厅碰到的,她看到我的策划案了。”

  “不是你缠着她的?”陈觅言有一丝怀疑。

  乐菱心虚了一下,转瞬就挺起胸膛,言之凿凿:“当然不是,你是知道程姐姐的,她那么有风格,一看就很有原则,她要是不愿意收我,哪是我缠着就行的?”

  陈觅言沉默了。

  乐菱说的不错,程杳那样的女人,她不愿意,再怎么缠着黏着都没办法让她改变。他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他才缠了她几天,她就厌了烦了躲他了。

  让人一点办法也没有。

  ——

  隔了两天,乐菱收到组长的通知,第二天,她就到博美报到了。她在二组组长手底下做助理员,前三天做的都是纯打杂的活儿。但她仍然做的很开心,因为每天跟她一起工作的人都是c市广告界最优秀的一群人,这种感觉光想想都很开心,就算每天只是改改错字跑跑腿她也很高兴,因为能第一时间看到那些令人惊叹的设计大牛的脑洞。

  这种体验真是棒棒哒。

  乐菱越发感激程杳了。

  来了几天,她已经摸清了程杳的某些喜好,比如程杳爱喝咖啡,所以她每天早上都会记得买一杯黑咖啡放到程杳的办公室。一同进来的某些实习生会在背后说她心机婊会巴结,走后门,还上赶着抱大腿,她一点儿也不在乎。

  没错,她就抱大腿怎么了,谁让程姐姐是她表哥心里的白月光呢!她不赶紧联络联络感情,怎么帮表哥把这白月光捞回兜里去?

  实习了一周后,乐菱总算找到点儿机会。周五下午,她做好手头的杂事,创意部的人已经走光了,她正准备拎包走人,但伸着脑袋往里头办公室里一看,程杳还在。

  她灵机一动,赶紧放下包,给陈觅言发了条信息,然后装模做样地看起策划案。这一等就等了近一个小时,过了七点,程杳才做完事走出来,乐菱赶紧装作刚收拾好的样子,提着包过去说:“程姐姐,你要走啦?”

  “对啊,你怎么还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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