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咫尺或远方 第6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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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卓听着,才知道救星不完全是救星,一下子心里又有点没底了,怔怔说:“啊?哦。”
  叶行没给他太多心理建设的时间,紧接着便直入主题:“这个案子现阶段的关键,就是证明事出有因,被害人方面对韩晓桐实施了职场霸凌、非法拘禁,韩晓桐的行为可能涉及防卫性质。证据很难找,但也不是不可能。明天一早,你就去县公安局刑警队找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提交正式申请,要求调取下面这些证据——
  “首先,是申请对韩晓桐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
  “看守所收押嫌疑人之前,都会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查看体表是否有新鲜或陈旧伤痕。当时很可能没有引起重视,只关注了事发之后,其他船员为了阻止他行凶、追赶抓捕形成的抓伤和瘀伤。但他身上很可能还有长期霸凌留下的旧伤,可以作为他遭受侵害的直接证据。
  “第二,申请调取监控录像。
  “案发现场可能没有监控,但韩晓桐工作的丰顺轮是五万吨的船,不可能一个摄像头都没有。各地海事局都有细则,只要是300总吨以上的船,关键作业和安全区域就必须设置监控。
  “虽然船上管理人员应该都很清楚摄像头的位置,即使发生霸凌行为,也会避开监控,但查总还是要查的,万一有什么发现,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而且,除了船上的,我们还需要码头上的,韩晓桐逃下船直至在垃圾站被抓,整条路线上的所有监控录像。
  “第三,申请调取韩晓桐与船东签订的合同,还有船东方面向韩晓桐支付薪资的记录,看金额是否匹配。
  “第四,申请调取船上所有船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尤其是非p县籍贯,跟船上管理人员没有亲属关系的那些,要求警方传唤询问。
  “不光要问事发当时的情况,还有事情发生之前,他们是否看到过船上管理人员对韩晓桐有强迫进行危险作业、逼迫长时间工作、殴打、拘禁的行为。
  “他们是否也曾遭受过类似的侵害,或者目睹过其他类似的情况。如果有,就可以形成模式证据,增加韩晓桐陈述的可信度。
  “第五,寻找一件重要的物证,韩晓桐的手机……”
  周卓一直埋头做着记录,听到这里,抬头提问:“但是韩晓桐说,船在海上的时候,他的手机就被大副收走了,那之后他就一直被关在机舱旁边的杂物间里。”
  他对能找到这件物证没什么信心,但叶行却道:“找不到也是一种证据。
  “我们可以向警方提出申请,调取韩晓桐在这个航次时间范围内的所有通信记录。
  “在他说手机被没收之前,他跟家人、朋友、同事之间的联系频率是怎样的,打过多少电话,发过几条朋友圈,有多少微信、短信聊天记录。
  “在他说手机被没收之后,是否一直跟家里没有任何联系,社交平台上没有任何互动?不光船在海上,也包括船舶靠港,网络信号良好的那几天,这都是异常现象。”
  是的,找不到也是一种证据!
  陆菲听着,像是得到某种启发,忽然开口说:“我有个想法。”
  叶行看她,点头示意她说下去。
  陆菲道:“你刚才提到海事局关于船上安装监控的规定,像这种小船东的船,或许不会安装得很齐全,但有几个位置是一定要有的,驾驶台,机舱集控室和主要通道,甲板货舱区域,舷梯和登船区域,生活区的主要通道,比如楼梯口。
  “可以看一下韩晓桐有多长时间没有出现在这些画面里了,其他船员都在轮值、休息、吃饭,他在哪里?在干什么?是否像他所说,自己被关押在机舱旁边的杂物间里?
  “如果船东说,是因为他精神不稳定,威胁到航行安全,所以才把他关起来,那是不是也应该有他的异常行为被拍摄下来?船上的航海日志、医疗记录里又有没有体现?”
  几个问题提得正中靶心,她以自己在船上的经验,为他们的分析补上了最重要的一块。
  叶行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周卓已经拍案叫绝:“yes!货轮在海上是个封闭环境,韩晓桐人在船上,但一连几天没出现,那就能跟他说的被拘禁的那段时间相互印证。哪怕船方辩称说他不干活儿,但饭总得吃吧。据韩晓桐说,他被关着的那几天,一天只给送一次吃的。要是机舱的监控视频拍到有人给他送饭的画面,就能知道是不是真的一天只给他吃一顿,以及送的是些什么,拘禁和虐待的证据就都有了!”
  他以为关键点都已经抓到,叶行却只做了个手势收住他的兴奋,继续往下说:“以上是霸凌和非法拘禁相关的证据,另外还有一项事实也很重要。”
  周卓问:“什么?”
  叶行说:“自首。”
  周卓困惑,提醒:“可韩晓桐是逃下船之后被抓获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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