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弟诸葛亮 第162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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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骘:“将军所见甚是,将军讨会稽王府君,虽有朝廷诏命,但车骑将军以为,此一时,彼一时也。曹司空让朝廷下旨之时,王府君尚且占据山阴、句章,将军说他勾结严白虎余孽,倒也情有可原。

  但王府君如今已经被将军打得远遁闽中,而严白虎余孽纵然当初曾与他勾结过,现在也已经不可能了,这些浙西山越,还能跟着渡海去闽中不成?

  将军打王府君的本意、根源,是‘扬汤止沸、莫如去薪。溃痈虽痛,胜于养毒’。严白虎与山越群盗余孽,便如人身上的痈疮腐肉,必须刮除,才保本体无虞。

  王府君兵败远遁闽中,便如壮士断臂,所遗痈疮,也留在了那条病变的断臂上。将军不去刮此痈毒残肢上的腐肉,却追着已经恢复康健、正在养生的王府君不放,似乎有违汉臣之道吧?

  若真是为了尊奉朝廷旨意,以为吴会百姓除残去秽、剿除山越为本,不该先对浙西山越动手么?”

  步骘一番话,用辞虽然粗俗浅显,但道理却是不错的。一下子就把孙策追杀王朗不止的法理依据给动摇了——当初王朗在山阴,你说他勾结严白虎余孽打他,朝廷也给了圣旨,这没问题。

  但现在都逃到福建了,他还怎么勾结严白虎余孽?你的本意是打击王朗还是打击山越反贼余孽?王朗就算到了福建后又勾结了当地的山越,那也是福建的山越,跟严白虎余孽不是一群人。

  汉朝的时候,可不是说只要对方是山越,那他就该死的。只有山越中那些扯过旗反过汉朝统治的,才是理当诛杀。

  孙策被这么一问,居然词穷了,他还真没想过自己追杀王朗的圣旨时效性问题。

  不过,孙策觉得自己都把王朗得罪得这么惨了,怎么可能放过对方,让对方将来有机会死灰复燃呢?王朗怎么说也顶着个会稽太守的官职名头,不把他弄死,孙策觉得自己占据的会稽郡大部分地区,占着不安心呐。

  会稽郡是个大郡,相当于后世浙江的浙江以南部分(后一个浙江是指那条江),外加整个福建,一共有二十个县。

  孙策现在已经占据了其中十八个县,算是把会稽拿到手九成了,也就是浙南部分全部拿下。

  王朗手上的,只有东冶县(福州)和侯官县(泉州)两个县,也就是福建全境。但是从人口规模和耕地、县数来说,当时的福建只占到浙南的十分之一。

  拿下福建对于孙策来说是完全没有经济意义的,也征不到什么兵,他就是心虚,想要斩草除根。

  步骘这番话,着实打在了孙策的法理要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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