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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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司仪且在自己屋里等了几天,还真等来了锦绣的把柄。而且这把柄还挺大,和她原先预想的不大一样。不是什么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这事儿若认真追究起来,锦绣这丫头可是要被乱棍打出宫去的。

  原来吴司仪手下的人在净房的时候,无意中发现锦绣的肩膀上有疤痕。那疤痕面积不小,看起来有些狰狞,像是被火烫的。

  那疤显然不是入宫前就有的。因为宫里有规矩,入宫的女子无论为妃还是为奴,身上都不能带大面积的伤疤。尤其是宫女,不能有疤不能有病,若是在宫里染疾,先由医婆医治,若病情沉重便要抬出宫去,不能死在宫里。

  像是受伤留疤之类的,得上报自己的主子或是各宫的管事,由专人鉴定再做定论。有些主子身边得宠的,疤若不大便也不会追究。若是不得宠或是遭主子厌弃了,这就是个最好的借口,立马赶出宫去绝不含糊。

  所以宫女大多爱惜自己的身子,像前阵子启明宫大火,那些个被烧伤的,大多伤好之后都哭天抹泪,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归根结底就是怕被撵出宫去。

  同样是从宫里出去,撵出去和放出去是有很大不同的。后者极有面子,将来说亲也是一项资本。至于前者嘛,虽不至于送命,可名声大不好听,想再嫁就难了。

  这个锦绣身上留这么大一块疤尚不自知,既未上报又未请示管事,认真论起来罪就大了。

  吴司仪听到这个不由大喜,亲自带着人去了花圃。

  花圃那边,知薇也正跟锦绣说这肩上疤痕的事情。这疤是当初启明宫大火时,锦绣被带火的房梁给砸的。当时也没觉得怎么,结果没及时脱了衣裳,那烫坏的衣裳贴在皮肉上几个时辰,再揭下来时情况便不大好了。

  虽然后来用了药也结了疤,终究留了难看的印迹。知薇一早就把冷芳膏给她让她涂,锦绣却舍不得,总想着时间长了总会好的。

  当时知薇是她的主子,主子知道了没发话,她就不算坏了规矩。后来进了花圃知道那药膏是御赐的,她就更不敢用了。再说那伤在肩膀处,她平时也看不到,时间一长就给忘了。

  今儿个正好被知薇撞见了,她就有些急了。宫里的规矩她多少听说一些,从前她能罩着她,现在却不能了。万一让人瞧见揭发出来,锦绣可就要有大麻烦了。

  于是入夜后她趁着雪容去群芳姐那儿说话没回来,就让锦绣脱了衣裳亲自给她上药。

  锦绣还不以为然,看她大块地挖着药膏往自己肩膀上涂,不由十分心疼:“算了,省着点吧,皇上给的好东西,你留着自己用。”

  “我那疤早好了,留着也没用。倒是你,赶紧多用点,早点褪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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