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女儿国当大王 第174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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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莓既算不上前者,也不是后者。

  她叹气:“三年了,老师,我们时候能走啊?”

  她从地里挖出一棵根系粗壮的植物,手指因此而被滚烫得土地烫得通红,她不以为意,扳断一根根须去吮吸着从里头喷涌而出的汁液。

  女丑之山附近皆炽热无比,因此能在附近生长的植物都不可避免的根系粗壮,扎根进更深层的土壤里去吸收水分,同样也生长出了类似于‘水囊’的储水器官,只要挖出来,基本就渴不死。

  但普通人,哪怕知道这一点,也很难将植物给从能把手直接烤成焦炭的土里挖出来。

  解了口渴,她才小心翼翼将植物又埋了回去,让它再接再厉,等她下回还想喝的时候重新储满水。

  在她对面,看上去才不过二十几岁的女人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喝着米酒,全然不在意自己披散在地下因为温度而卷曲的长发。

  “去去去,一边凉快去。”

  “可是老师,这里哪里有凉快的地方,我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呀?”戈莓委屈巴巴,“老师,你看看我的手,我可是帝女诶,在这跟着你遭了多少罪?”

  女人翻了个白眼,又小小的抿了一口米酒:“我还是神裔呢!谁祖上还没阔过啊!”

  放下酒壶时,女人瞥了眼四周,鸟与蛇居,狼与兔卧,在丑河边,这是很寻常的场景,因为它们只能靠近到这儿,再深入了,就没法修炼了,只能看着自己被烤焦。

  据说,曾有妖在此血脉返祖,成为了族里响当当的大人物,于是一直都吸引着无数怀揣着梦想的妖过来。

  但女人怀疑,那只是某些捉妖人的把戏罢了,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挑选一些妖拿去售卖。

  毕竟,如果这里真有那么大的作用,早该有人或者妖将附近都给划分成自己的领土了,又哪还会让这里成为谁都能来走一圈的地方。

  她喝完一壶美酒,便有点生出醉意来,迈着有些虚浮的步子开始绕着丑河走了起来,戈莓习以为常的跟上,她几乎每天都会在这里走醉步,也不知究竟是在等待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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