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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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新学的缘故,诗会和猜谜两项是参赛者最多的,连张长袖这个学院夫子都上台参赛了,他作为渔湖镇的居民,自然是有资格参赛的。

  台上可谓是群英荟萃,饶是曲酌进入经学院后发愤图强,如今成绩已是中等偏上,最后也只得了个第七名。

  张长袖作为夫子,也只得了第二名,头名则是白珩,他弟弟白珏得了第三名。

  因参赛者大多是平头百姓,奖品设置得极其实惠。

  前三名都是真金白银,文试第三名往后的奖品也都是笔墨纸砚之类读书时用得上的物件。

  超出十名以外,还有十个安慰奖,发的则是香肠腊肉之类的食材。

  曲酌领到一支做工精致的狼毫笔,十分兴奋地跑下台,精准找到自家爹爹,扬着笑脸将刚到手的奖品送给了曲花间。

  “爹爹,我昨日看到您书房那只狼毫笔有些起毛了,这支送给你。”

  曲花间接过儿子的礼物,眯着笑眼道谢,“狸奴真贴心,爹爹正说要重新买一支呢,你就送我了。”

  富裕如他,怎么可能缺笔用?这支作为奖品的紫毫笔,价格连他书房最不起眼的笔一半都不到。

  可曲花间仍旧十分高兴,这可是儿子的一片孝心,哪是用价钱来衡量的。

  后面的寻物比赛曲酌仍是不出意外的拿到了名次。

  这次的奖品是一对束袖带,正好适合常年穿窄袖衣服的穆酒,他眯着笑眼把束袖带递给干爹,获得一个带着暖意的摸摸头。

  这孩子向来一碗水端平,对待两个爹爹,从来不会厚此薄彼。

  除此之外,人还用自己攒了一年的零花钱,给祖父和伯雷以及家里几个叔叔姨姨都买了礼物,收获了一大堆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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