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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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她对父母萌生了杀意。她看了好几个相关网站。当时她看到,并留下印象的关键词,是“死刑愿望”。

  网站上充斥着这样的留言:

  如果能杀死憎恨的人,被判死刑,我求之不得——

  自杀的话,有可能失败。但被判死刑的话,就不怕死不成——

  端看杀的是什么人,也有可能被社会视为英雄——

  朋香读着这些留言,感到奇妙的共鸣。因为她觉得杀死父母以后,自己也只有死亡一途,觉得就好像找到了接近她寻觅的答案。

  有一次,她看到一则留言:想被判死刑的人请联络我。那个人的网络代号是“马利斯”。朋香一阵惊奇。因为她从未想过,可以跟别人讨论这个问题。

  她没有犹豫太久,立刻联络了对方。就这样,她和“马利斯”搭上线了。

  虽然察觉对方应该是男的,但她不知道马利斯的身分。本人的说法是,他失去了活在世上的意义。他质疑既然不想结婚生子,作为生物,是否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马利斯”写道,既然不打算留下子孙,若要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就只剩干涉他人的死亡一途。白话一点说,就是杀人。“马利斯”提出疑问:杀人真的算是一种罪过吗?

  “马利斯”说,如果有人因天灾而丧命,家属虽然悲伤,但也能接受这是无可奈何的命运。那么,若是被自己杀掉,应该也要认命才对。因为他相信,自己杀人,是上天赋予他的使命。命运就如同天灾,人力无法左右。那么社会上存在这样的人,也可以说是一种自然现象吧?然后自己透过死刑,从这个世界退场。就像暴风雨降临,带来灾祸,然后离去,“马利斯”如此表示。

  看来马利斯是真心想要被判死刑。但他似乎认为,那必须是有意义的犯行,而不只是单纯的大屠杀。“马利斯”的说法是:“留名犯罪史的大案子”。

  “马利斯”说,最好能找到死有余辜的人。理想的牺牲者,是作恶多端、中饱私囊,却逍遥法外、快意人生的家伙。因为必须被判死刑,所以不能只杀一人,至少要两人,最好更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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