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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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语成谶,莫过于此。

  古骜轻轻地抚摸着腰带上凹凸的纹路——这是山云书院所藏古锦所作,那位执掌山云书院数十载的长者走了,而送他这缕腰带的云卬,如今亦就此玉损。

  接踵而至的伤怀,令古骜残忍地直面了人生的无常。

  古骜伸手,将这缕腰带,小心翼翼地系在了腰上。

  ————

  而此时在出龙山的另一头,梅隽终于哭够了,抬起眼来,看了看立在身前仆役打扮的青年。

  刚才这个人轻声问她:“梅小娘子,你怎么哭了?”

  梅隽知道这个人,前阵子,他还为自己读了古骜的信。

  梅隽从前对此人的印象,十分单薄,只记得他会唱歌;如今增加了一道读信的秘密,倒是令两人亲近起来。

  梅隽还记得,这个人是自己十四岁那天夜里出现的。父亲从山后掳了他,他自称是商人之子,行商路过此地,父亲原本准备杀了他,将抢劫财物作为自己的生日贺礼。可青年却对着满山的篝火,道:“大当家的,小的会唱歌,还请大当家让小的给小娘子唱一首歌再死。”

  他唱得很好听,后来他也没有死,而是直接被充作了自己的仆役。

  梅隽知道,她有时不经意总会发现,他的目光似乎无时无刻不追随着自己。梅隽不以为意,她从小习武,心气高傲,又何曾将一名仆役放在眼中?

  虽然是土匪之女,但是少女时的梅隽,又何曾没有幻想过,自己会被一个骑着骏马,披着锦衣的将军接出山寨,从此过上锦衣玉食的美满生活……

  可梦想实现得太顺利,便往往破碎得越彻底。

  如今,那个曾穿着锦衣,披着貂裘,骑着骏马与他成亲的男人负了她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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