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2 / 4)
搁在半年前,何毓秀肯定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因为一次约会而如此愉悦。
他今天开得是一辆黑色宾利,车内空间很大,却又不太招摇,很适合冬日出行。
金煦都是五点离开公司,但今天他来到何毓秀车前的时候,也才四点五十九,显然也是提前出来了。
人是直接来到了驾驶座,何毓秀却没给他开车门,只示意了一下旁边:“今天我开。”
“……生气了?”
何毓秀直接从车窗里面捧着他的脸亲了一下,金煦呼吸一紧,对方已经直接放开,再次示意了一下旁边。
金煦终于放下心,舔了舔嘴唇,一边上了副驾驶,一边道:“回来我开。”
何毓秀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就像是代码一样楔入了他的系统最底层,而且他记性很好,每次遇到的时候都能准确想起,格外较真,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金煦其实不喜欢吃火锅,对他来说,火锅是一种高度低效的用餐方式,食材不能现成,必须逐个投放、等待、捞取,整个流程不仅占据时间,还充满变量,明明可以在十五分钟内解决的晚饭,偏偏要拉扯到一个多小时。
从小到大,他跟何毓秀一起吃火锅的次数屈指可数,虽然他从来不拒绝也不评价,但何毓秀却能从他的表现里面看出他不喜欢。
久而久之,何毓秀便只会找宋即安做搭子了。
当然,之前的金煦并没有意识到何毓秀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喊他的。
但这个冬天,他已经陪何毓秀吃了两次火锅,这是第三次了。
他知道何毓秀爱吃毛肚,但不是一上来就吃,刚上桌的时候一定要先烫肉片,间隙要吃几根茴香小油条,他是个不长记性的,小油条每次都要下锅,但捞出来的时候都是咬一口就丢下,最终能真正吃下去的,还是没沾过汤汁的。
和金煦一起吃饭,最大的好处就是这家伙总能记住究竟下了几片肉,每次也总能精确地捞出来。之前跟宋即安一起,两人说着说着就都忘了锅里还有什么,往往捞出来的时候都已经煮了很久,肉片都煮成肉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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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开得是一辆黑色宾利,车内空间很大,却又不太招摇,很适合冬日出行。
金煦都是五点离开公司,但今天他来到何毓秀车前的时候,也才四点五十九,显然也是提前出来了。
人是直接来到了驾驶座,何毓秀却没给他开车门,只示意了一下旁边:“今天我开。”
“……生气了?”
何毓秀直接从车窗里面捧着他的脸亲了一下,金煦呼吸一紧,对方已经直接放开,再次示意了一下旁边。
金煦终于放下心,舔了舔嘴唇,一边上了副驾驶,一边道:“回来我开。”
何毓秀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就像是代码一样楔入了他的系统最底层,而且他记性很好,每次遇到的时候都能准确想起,格外较真,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金煦其实不喜欢吃火锅,对他来说,火锅是一种高度低效的用餐方式,食材不能现成,必须逐个投放、等待、捞取,整个流程不仅占据时间,还充满变量,明明可以在十五分钟内解决的晚饭,偏偏要拉扯到一个多小时。
从小到大,他跟何毓秀一起吃火锅的次数屈指可数,虽然他从来不拒绝也不评价,但何毓秀却能从他的表现里面看出他不喜欢。
久而久之,何毓秀便只会找宋即安做搭子了。
当然,之前的金煦并没有意识到何毓秀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喊他的。
但这个冬天,他已经陪何毓秀吃了两次火锅,这是第三次了。
他知道何毓秀爱吃毛肚,但不是一上来就吃,刚上桌的时候一定要先烫肉片,间隙要吃几根茴香小油条,他是个不长记性的,小油条每次都要下锅,但捞出来的时候都是咬一口就丢下,最终能真正吃下去的,还是没沾过汤汁的。
和金煦一起吃饭,最大的好处就是这家伙总能记住究竟下了几片肉,每次也总能精确地捞出来。之前跟宋即安一起,两人说着说着就都忘了锅里还有什么,往往捞出来的时候都已经煮了很久,肉片都煮成肉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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