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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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我家里几十只鸡也吵不成这样。”哈弗茨笑了起来,她是在担心自己会反对买鸟吗?她对自己是不是有什么误解啊,答应了她的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反悔的。

  走进店内,谈书意扫了一眼布局,直接就往鹦鹉区去了。她径直走过了大型鹦鹉区,来到了中小型鹦鹉的鸟笼旁。

  作为一个鸟类爱好者,她对鹦鹉的研究可比哈弗茨多了不知道多少个小时。有的大型鹦鹉能活超过百岁,把他们两人送走都没有问题。作为一对伪装情侣,显然是不需要这么长寿命的宠物。所以中小型的鹦鹉就是最佳的选择,哪怕他们的伪装结束,她的宿舍里也完全可以安置这么一只小小鸟。

  谈书意觉得自己一定也可以跟逛商场一样,一眼就相中自己喜欢的。可是她在里面反复绕了十几圈,喜欢的鸟儿越来越多,手臂上都站满了各色的鹦鹉,完全挑花眼了。没有办法,她只好向哈弗茨求助了,“这只穿秋裤的金头凯克怎么样,它会跳蹦床。这只蓝色的和尚鹦鹉呢?它会跳求奶舞,超级可爱的,只是可惜断奶之后就不会跳了。还有这一堆牡丹鹦鹉,天哪,它们怎么有这么多颜色!黄的,绿的,蓝的,紫的,我都好喜欢哦!啊,这只玄风已经回吹口哨了,它在吹幸福拍手歌诶!”

  哈弗茨看着谈书意神采奕奕的样子,他突然觉得有点酸。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她这副模样,难道对于她来说,自己连一只鸟都不如吗?

  “你要是喜欢的话,都可以买回去。”但是,什么伤人的话都说不出来,他除了满足她的要求之外,并不能为她做更多的事情了。小鸟而已,他赢得过的!

  “那不行,不同的鹦鹉之间会打架,就是同类型的也会互殴受伤。而且我们都没有养鸟的经验,最好先养一只看看。”谈书意可不敢全买回去,一来是因为价格,二嘛,就是自己打包离开的时候,一只笼子不至于太手忙脚乱。

  “嗯,一只好,一只就够了。”哈弗茨的一排大白牙又露了出来,听到她说“我们”这个词,比进了球还要让他更满足。

  “据说凯克攻击性很强,也挺会拆家的。”谈书意先把凯克鹦鹉排除掉了,真实的原因是因为太贵了,换成人民币,都接近一万块了,“和尚鹦鹉会喷屎,卫生打扫是个麻烦。玄凤倒是不错,就是太胆小了,容易炸笼。”

  思来想去,谈书意终于将品种定到了颜色最为丰富的牡丹。

  这时,店主从一个保温箱里拿出了一只牡丹鹦鹉来,他转身就要往后门走去,看来并不打算卖掉这只小鹦鹉。但谈书意却一眼就看中了这一只柠檬黄色和薄荷绿色混合的花桃鹦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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