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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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鱼的人瞧着问不出来什么结果,想想也是当务之急确实是要解决塘里的鱼,就走了。

  这里所发生的这一切,梁一宁都不知道。自然不知道自己的事情其实是被撞见的,全靠苏新东帮她隐瞒了过去。梁一宁后来才知道的,她把鱼拿给赵春娥以后,去学校的时候换了一条路,

  苏新东还是和赵春娥说了这个事,但是夸了她。

  他说得是你家孩子还是不错的,要是别人家的孩子,看见死了一塘的鱼,还不马上就走了,谁会想着下去摸两条上来,也不怕被人看见。回来还知道不原路返回,城府不错,你家孩子,还好是遇见我了,不然你家一宁可是惹上麻烦了。

  虽然是当笑话讲给她听的,赵春娥还是上心了。

  她是又惊又怕的,她知道这不是一件好事情,现在是梁一宁性格的形成时期,要是批评的太过,又怕伤了她的心,要不说到时候占小便宜习惯了,若是以后还发生这样的事情如何得了。

  本来就很敏感,要是再因为这件事觉得自己做得不对责怪自己,她也是难做。

  其实这个事情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是赵春娥小题大做了,所谓的关心则乱嘛。

  你说要是现在你去隔壁家里扯把韭菜就是偷了吗?或者你在单位上班,从单位上带了自己写字的笔回来,就是偷了吗?虽然这些行为不对,你也不能上升到品质问题,或者说她以后一定会怎么样,只能说这种行为不对,不能占小便。

  而且以前吃都吃饱谁还没有打过一点擦边球,但是你也不能说她就是变坏了,以后就是坏人。

  梁一宁也说不好,就是觉得现在还是不能和她以前生活过的地方相比的,赵春娥虽然没有批评她,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变了,变得计较了,变得自己都认识不了自己了。

  比如说重生以前的她总认为钱不重要,开心就好。可是现在却在想尽一切办法摩拳擦掌准备学习挣钱,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拿鱼的事情确实是她不对。

  可是有件事却是确确实实冤枉了梁一宁,这件事发生在这一年的下半年的金秋时节。

  这时候梁平山也不在市里做工了,回到了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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