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汉庖厨养娃 第73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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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赁这样一间小肆,位置虽偏,拢在一簇,却也合适。

  “如何?”

  许掌柜问道,他手头并非没有大些的列肆来赁,刻意挑了这最小一间带来。

  季胥点头道:“我先头正想赁这样一间,太合适不过了,不知价钱如何?”

  “女娘既满意,咱俩家日后又有往来,我也诚心说价,每月二千钱。

  赁金嘛,按月结,这月过了近半,便并作下月再给。”

  这价钱,和季胥先前打听的一致,确实未曾哄抬赁价。

  季胥捧手道:“谢过掌柜的,那我们便签上半年期的赁书。”

  若想长期固定在市肆内营业,是市籍身份的,得携了市籍文牍;像季胥这样的民籍身份,便得携了赁肆书,向县廷注册登记。

  每月须缴纳“市税”,方有了经营权,若是有后排房的肆,住在里头也行。

  这市税,是市籍商人、及在市肆坐贾的商人必须缴纳的,季胥这样一间小肆,每月市税在一千钱左右;

  除此外,还得纳“交易税”,按成交额的十分之二计证,每月底或月初,会有市吏一家家的来收;

  若是大宗交易,得找市吏开买卖契约,买卖双方各一份,这契约又从中剖为左右两半,左券自持,若是要运向外地,右券则在各关隘用于向官府校验放行的,额外缴纳“关隘税”。

  不过季胥卖五十块豆腐,自是称不上大宗交易,也无需签买卖契约,像去年底外地粮贾大肆收粮,便是要由官府开契约,运向外地。

  谈妥后,季胥、许掌柜两厢便签订了赁书,同去了趟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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