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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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渊逸长得干净、漂亮,性格安静、乖巧,又粘人还爱撒娇,所以从小到大,陈思凌从来只担心傅渊逸太招人。

  刚领养傅渊逸那会儿,傅渊逸四岁,长得跟洋娃娃似的。

  睫毛长得过分,眼睛又大又亮,水灵灵的。浅褐色的头发带着微微的自然卷,婴儿肥的小脸蛋粉扑扑。

  乍一看,陈思凌还以为他是个混血宝宝。

  头一次见的时候,傅渊逸抱着他的大腿,拿一双无辜又透亮的眼睛瞧着他,问他:“漂亮叔叔,我能跟你走吗?”

  陈思凌那年二十五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忽然被个小孩儿缠上,有点无语。

  他提溜着黏人精的领子,把黏人精扔到了一旁。

  结果黏人精又缠了上来。

  黏人精那会儿就展现出了狗皮膏药般的毅力。

  等凌遇来接陈思凌的时候,黏人精又从陈思凌的身上黏到了凌遇的身上。

  小脑袋吃力地仰着,追着凌遇喊“哥哥”。

  陈思凌“嘿”了一声,把黏人精抓过来,“你叫我叔叔,叫他哥哥?”

  “你就这样还想跟我走呢?”

  黏人精眨着大眼睛,怯生生地抓着凌遇的裤腿,看着陈思凌问:“是不是喊你哥哥,就能跟你走了呀?”

  陈思凌连四岁小孩儿都要气:“你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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