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我下山修仙了 第70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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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心里的这风向变得,因为方同俭是高级知识分子,一下子越过了林星火成为了老支书眼里最靠谱的人。

  “您……悠着点儿。”林星火还能说啥,只能干巴巴的提一句。

  老支书白眼一翻,那意思,还用你说!

  行吧,林星火也知道屯里的夜校啊、各种小课堂就没停过,老头可有章程了,全屯男女老少被他赶的跟驴子似的,偏无数次尝到甜头的大伙对老支书每一个决定都本能支持——不管明不明白,照做就是。

  明年恢复高考……本屯怕不是要成个‘状元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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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明天早点更新~双更~

  文中提到的“农民强.奸海市女知青冤案”,其实是发生在1974年的恶著名冤案“□□上海女知青案”:一个上海女知青真心爱上了一个农村小伙子,却被一伙想在“保卫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邀功请赏的人利用。他们不顾事实真相,将农村小伙子打成了“□□霸占女知青”的罪犯,想以此捞取政治资本。一时间,此案成为轰动安徽省的大要案。

  一段时间,一些回城无望的女知青同农村青年结婚,被视为“同旧的传统观念决裂”的先进典型,受到极大鼓励。

  然而,有一天,政治风向突变,那些过去同女知青恋爱结婚的庄稼汉,一夜之间却变成了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坏蛋”。这起冤案的男主人公柳谷光被当成“坏蛋”,他的罪名是“强.奸霸占女知青”。五河县为此还成立了“柳案”专案组。

  此后,柳谷光在全公社100多个村庄游乡示众、巡回批斗。女知青孟凡极力地辩白着,说他们是自由恋爱。经过她的努力哭诉之后,宿县地区人保组最终确认他们是自由恋爱,将柳谷光无罪释放。

  事情到这里,本想着已经结束了,但《新安徽报》在显著位置登出了一篇“柳谷光强.奸知青案”的文章,并且发出严厉质问:宿县地区人保组为什么包庇罪犯?

  原来,五河县“柳案”专案组个别人向《新安徽报》写信控诉谷光“强.奸女知青”的“罪行”和宿县地区人保组“包庇犯罪”的“错误”,并且多次派人到上海向孟凡父母“通报案情”,采用欺骗、威胁手段,迫使他们给上海市和安徽省革委会写了控告信。

  “柳谷光强.奸上海女知青案”很快引起两省市革委会的关注,很快成为了轰动全省的大案。两省市革委会高层领导的批示,报纸批评的巨大压力,迫使宿县地区人保组不得不再派专案组重新查处“柳案”。在东集调查,他们再次得出“柳谷光不构成犯罪”的结论。

  1976年元旦,柳谷光和孟凡在爱情的召唤下,顶住了各方面的非议和压力,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他们的爱情故事在那个年代轰动一时,也差点夭折,但柳谷光两人终于结为合法夫妻,得到了时代的认可。【来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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