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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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是很古怪的生物,当来到一个陌生的地域,就好像重建了一个陌生的自己。

  路之苹没有做过攻略,也不想做攻略,第一站定在奥斯陆是因为这是她唯一印象深刻的地名,又或者是因为命运的牵引。

  她带的行李很少,其中有一支指星笔,大多数时候人们叫它激光笔。

  这支指星笔陪她很久,但直到来到奥斯陆的这天晚上她才感受到它不同寻常的意义,那一束绿色的光柱在云南指向哪,在奥斯陆依然指向哪。握着它,路之苹才不至于全然忘记自己。

  在讲完锈橙色的火星后,她看见一个女人向她走过来。她穿着咖色的大衣,长卷发像夜空里的云,眉毛粗黑,嘴唇艳红,步子迈得宽而干脆。路之苹妄加揣测,她的灵魂会是火星的颜色。

  徐佳莹有句歌词是“假装不怕,笑得暴力”,路之苹一直没懂“笑得暴力”是怎么个笑法,但女人在她面前蹲下,看着她的眼睛笑的时候,路之苹就觉得自己在面临一场暴力。

  “你的声音很美,”她说,“像冰川裂开的声音。你听过吗?”

  路之苹摇摇头,心想这明明是晚八点车载电台主持人的声音,她学得很像。

  “我叫蒋艳辉,”女人接着说,“‘艳丽’的‘艳’,‘光辉’的‘辉’。”

  如果火星有名有姓,可能就是一个这样的名字吧。

  路之苹这么想着,回应道:“我叫路之苹。”

  她等着对方用《诗经》打开话题,但是蒋艳辉说:“噢!那我叫你小路吧?”

  “是‘道路’的‘路’,不是动物的鹿。”

  “念起来都一样啦。”蒋艳辉无所谓地摆摆手,笑着说。

  路之苹看着她,心想,这个人不在乎名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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