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我喜欢你。(5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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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欣,你在哪里?」

  傍晚时分,我先去一号庄和青旅察看,确认没问题再折返回家。路上我接到邓子誉的电话,光是听到他的声音,我就想笑,脑海忍不住回忆起他向我求婚当晚的窘样。

  那天是我三十二岁的生日,我与邓子誉在家很有仪式感地吃完烛光晚餐。本以为就这样结束庆祝,结果他趁我把碗放入洗碗机时,悄悄走进卧室,拿取准备多时的戒指。正当他要单膝跪地,向迷茫的我求婚时,他因为太紧张,绊到脚,直接双膝跪在我面前。

  我清楚听到「咚」的一声,想问他有没有受伤,他就像举圣火一样,傻愣愣地举起双手,展示他的鑽戒:「阿欣,那个……我们交往一年多了,我……我想问你,要不要……不对,是你想不想……呃,好像也不是,应该是……你愿不愿意跟我结婚?」

  说完,邓子誉的双颊瞬间爆红,似乎觉得自己很糗,要再说一次,我已抢答:「我愿意,邓子誉,我愿意跟你结婚。可是,你要不要先平身?你这样跪着的姿势,很像在拜妈祖,不是在求婚,实在很搞笑。」

  「我不是不想起来,而是我……你可以扶我一把吗,我现在脚超痛,根本爬不起来,看来是年纪大了才会这样。」

  「你真的是……真的很搞笑耶,下次把戒指放在桌上啦,我们坐着求婚。」我们就像两个大傻子,笑成了一团,连眼泪都飆出来,满屋子都是我们的「哈哈哈哈」笑声。

  等回过神,闪闪发亮的鑽戒牢牢套在我的无名指中。璀璨得,都要把我的眼睛刺瞎。

  我没想过这么快再步入婚姻,还以为会跟邓子誉一直一直谈恋爱,谈到我们四十岁,再考虑结婚的问题。

  然而计画比不上变化,因为有邓子誉,因为是邓子誉,我才有重拾幸福的勇气。

  「我刚从一号庄走出来,正要打电话给你,你就打来了。」

  「怎么?」

  「我妈一早就传讯息,说明天是週末,要我带你回家吃饭。我一忙就忘了,现在才记得要告诉你。」

  「你很烦!一点都不给我准备的时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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