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2 / 4)
清晨,宣梨卷着自己的被子,她的身边,洛明斐的被窝已经空了。
客厅里有商议事情的声音传来,《逆流》剧组的所有成员,从演员到场记都由他亲自挑选。
昨天晚上他神神叨叨说一定要拍赫巡这个角色,拍了一定会得奖。
宣梨:好吧好吧,敷衍jpg
小婉给她发信息,“冯主编好像完全不记得那本小说是你的了,他这几年一直这样,找到很多没有名气的作者,低价买断小说的版权,并且合约规定以后所有小说的版权都放在可甜娱乐……等作者忍受不了主动提出解约,她就把版权据为己有。她手上攥着的没拍的小说,没有上千也有几百。”
宣梨:“我记得是有几个作者来闹过,跟可甜娱乐解约之后,小说版权才卖出去,冯主编不肯给他们分成,还有个在公司门口寻死的。后来好像都被冯主编压下去了。”
小婉:“她这回还不阴沟里翻船么,你和洛明斐都是一家人了,她竟然敢贪了你的小说版权。”
宣梨:“不过,我好像还没和可甜娱乐正式解约来着。”
小婉:“还没解约的话,根据法律你要和她分一半欸,你们还是先解约了,用洛家和秦家的权势吓她,让她把版权全部还给你。”
宣梨:“我也想啊……洛家和秦家的关系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真的不敢用啊。还是给冯主编分一半吧,五百万的一半,也有二百五?我就满足了。”
小婉:“你……恕我直言,洛明斐怎么会嫁给你?”
宣梨:“可能是我心灵美吧,看冯主编这孤寡老人,孤苦伶仃,我不忍心。”
宣梨把头蒙在被子里看“爱狸们”的人才写的段子,准确而言,给她写的同人文写同人文,比她写得带感多了,什么按在墙上亲,什么眼角猩红命都给你,又土又上头。
因为太想进群,昨晚她还是作弊了,去翻了她三年前写的第一篇同人文,主人公的佩剑到底是什么颜色。
群主的名字叫“爱狸太太的腿毛(三岁,已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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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有商议事情的声音传来,《逆流》剧组的所有成员,从演员到场记都由他亲自挑选。
昨天晚上他神神叨叨说一定要拍赫巡这个角色,拍了一定会得奖。
宣梨:好吧好吧,敷衍jpg
小婉给她发信息,“冯主编好像完全不记得那本小说是你的了,他这几年一直这样,找到很多没有名气的作者,低价买断小说的版权,并且合约规定以后所有小说的版权都放在可甜娱乐……等作者忍受不了主动提出解约,她就把版权据为己有。她手上攥着的没拍的小说,没有上千也有几百。”
宣梨:“我记得是有几个作者来闹过,跟可甜娱乐解约之后,小说版权才卖出去,冯主编不肯给他们分成,还有个在公司门口寻死的。后来好像都被冯主编压下去了。”
小婉:“她这回还不阴沟里翻船么,你和洛明斐都是一家人了,她竟然敢贪了你的小说版权。”
宣梨:“不过,我好像还没和可甜娱乐正式解约来着。”
小婉:“还没解约的话,根据法律你要和她分一半欸,你们还是先解约了,用洛家和秦家的权势吓她,让她把版权全部还给你。”
宣梨:“我也想啊……洛家和秦家的关系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真的不敢用啊。还是给冯主编分一半吧,五百万的一半,也有二百五?我就满足了。”
小婉:“你……恕我直言,洛明斐怎么会嫁给你?”
宣梨:“可能是我心灵美吧,看冯主编这孤寡老人,孤苦伶仃,我不忍心。”
宣梨把头蒙在被子里看“爱狸们”的人才写的段子,准确而言,给她写的同人文写同人文,比她写得带感多了,什么按在墙上亲,什么眼角猩红命都给你,又土又上头。
因为太想进群,昨晚她还是作弊了,去翻了她三年前写的第一篇同人文,主人公的佩剑到底是什么颜色。
群主的名字叫“爱狸太太的腿毛(三岁,已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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