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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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一直照顾詹爱梅的严淑芳抱着孩子同周知意、姜玉芝等人来到派出所。

  被小小的女娃揽着脖子,严淑芳有些于心不忍,看向姜佑青。

  姜佑青意会,转头去询问派出所的同志们,“请问我们可以领养这孩子吗?这样就不用把她送去福利院了。”

  穆雪抬头看向他们,“你们有孩子吗?”

  “有一个儿子。”姜佑青回答道。

  穆雪遗憾的摇摇头,“那恐怕不行。领养法规定领养人要无子女、年满30岁、并且有一定的抚养能力。”

  这些条件一下子把在场的人都刷下来了。

  周知意看着天真无所知的小女孩,不禁叹了口气,她还不至于把方红梅做过的事情算到一个连话都还不会说的孩童身上,摊上那样的父母,这也是个小小的苦命人。不过也许就算是去福利院,也总好过跟着重男轻女的爸或是脑子拎不清的妈长大。

  突然有人急匆匆的闯进派出所里。

  钟玲擦了一下脸上的雨水,她的头发、衣服都是湿的,钟玲是骑着自行车来的,她不会一只手骑车、一只手打伞,又心里着急,所以才这样狼狈。

  见其他人纷纷看向自己,钟玲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下,开口道,“我听张英她们说了。”

  她看向严淑芳抱着的小姑娘,眼神柔软中又带着想接近又不敢接近的小心翼翼,“我可以……领养这个孩子吗?”

  周知意和姜玉芝对视一眼。

  钟玲确实刚刚好的附和每一条领养条例,她今年35岁,因为身体原因没有子女;在「知意」服装店里做店长,有稳定的收入,具备抚养能力;她也没有配偶,不需要征求配偶的意见。

  在办手续的阶段,钟玲跑了好几趟市图书馆,她以前没想过给孩子起名的事,有种临时抱佛脚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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