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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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能早点知道蓁蓁是这么好的人,他就可以多准备一点,再风风光光地迎娶她。

  “现在碰到了也很好。”

  ——

  “岚哥!”李兴正在家门口等着远处的柳岚,待人走近后也不客气,把脚边的背篓放到较为空荡的板车上。

  里面是只幼鹿,前腿的皮毛上沾血迹,是他昨日在陷阱里发现的,活的猎物比死了的价格高点,他便今天邀上柳岚一同去镇上。

  李兴眼尖,看到柳岚和他们一样粗糙的大手上竟然戴了一副手衣。再加上他脸上难掩的笑意,不难猜出是谁为他做的。“岚哥,嫂子对你可真好。这手衣瞧着像是鹿皮做的?”

  李兴以打猎为生,对于皮毛之类的感观自然更敏锐些。

  “对,”柳岚笑着回他:“做了两副,她说若是脏了也好换洗。”

  李兴不禁咋舌,他们这些汉子皮糙肉厚,少有人会戴手衣,更何况用鹿皮做上两副。就算是镇上的富裕人家,多少也得骂两句败家子,不过柳岚家现在是秦蓁掌家,倒也不奇怪。

  “对了岚哥,我前几天碰到顺子,听他说那张鹿皮终于卖出去了,买的人没还价,直接给了六两五钱。”

  “真的?也好,快入冬了,他们家今年应该能过个好年。”

  “是啊,去年小牛瘦得就剩把骨头,还好熬过来了。”

  两人都为兄弟高兴,毕竟林顺上有病弱的老母,下有妻儿要照顾。

  他去年不慎伤了腿脚,在家里躺了两三个月,正好错过打猎的好时机。后来零零散散的小猎物卖不上多少钱,一家人便只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还好有大家的帮衬,不至于太难过。

  柳岚看了一眼手衣,心头萦绕着一股道不明的情绪,不过当下还是把两人的东西卖了要紧,他没有想太多,驾着驴车朝镇上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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