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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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你时,我就觉得这是哪来的不谙世事的小少爷,连景区要提前预约都不知道,那时的我并没有想到未来会跟你成为朋友。后来大中午的你出现在奶茶店,脸被晒得通红不说,连刘海都塌了下来,形象和前一次见你差别很大。

  脾气倒跟上一次一样,看到我还很不开心,仿佛我欠了你很多钱。我给你做了奶茶,送到你手上后,你还幼稚地背过身,不肯正脸瞧我,属实有些可爱。

  不过当时我也没多想,只觉得你很有意思,是我贫瘠生活里的一点乐趣,所以我想和你说话,想对你好,还想......逗你,看你像猫一样炸毛,我又想哄你。

  这种心态很奇怪,我一开始并不理解,却深陷其中,直到某一天出门买菜,看到巷子里有人在逗流浪猫,惹得它生气了,又碘着脸上前哄猫,还将猫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我忽然就明白了。

  我想你当我的猫。

  上初中时我就发现我和别人不一样了,但我没谈过恋爱,甚至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恋爱,因而我从没和别人说过我喜欢男生。可当我想明白我喜欢你后,我竟然想要跟你坦白,只是我怕你会生气,甚至因此远离我,我便只能瞒着不说。

  然而装不喜欢你实在太难了,好几次我都差点脱口而出,想不管不顾跟你表白算了,大不了被拒绝,但话到嘴边,我还是没说出口。

  小鹿,我喜欢你,我不想被拒绝,我想跟你谈恋爱。

  知道你拍完电影就要回去念书了,我陷入一种空前的恐慌,我怕你回去后我们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尽管现在交通很发达,我要是想见你,只需要买一张机票,便能在几个小时后见到你。

  可这不是我想要的,我不想以朋友的身份去找你,我想以你男朋友的身份去见你,所以小鹿愿意给我这样的机会吗?

  如果不可以,那我恳请小鹿不要拉黑我,再给我一个追你的机会。”

  这封信写了很长,陆捎越看耳朵越热,最后连带着脸都热了起来,烫得能煮鸡蛋了。

  陆捎啪的一下将信合上,双臂交缠着趴到了置物板上,咬牙无声骂凌原野,可没被头发遮住的耳朵却红得吓人。

  告白就告白,写那些让人看了不好意思的话是什么意思?而且什么叫想让他做他的猫?

  凌原野未免太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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