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情 第154节(3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于锦铭松了口气,捏着手中的纸条,走到窗边。四扇并排的大窗,两侧褐色的丝绒窗帘框住玻璃外连绵的雪光,似是一幅以白为名的画作。他将窗户推开一道缝,从裤兜摸出打火机,点燃便条。一簇细长的火光朝上伸展,快烧到手指,他甩甩手,丢出窗户,叫灰烬随风而去。

  折回来,坐到沙发,于锦铭摸出一支烟点上。他两指捏着香烟,深深吸一口,继而弓起腰,手肘支着膝盖,缓缓吐出。

  灰白的烟升到雪白的窗户,屋子里静得简直要浮出个静字。

  他指甲盖弹弹烟灰,又吸几口,继而夹着烟,长臂一伸,拧开收音机。

  无线电接收到异国的电台,正播放一首俄文歌曲,手风琴与口琴响得统一。于锦铭背靠沙发,跟着女歌手轻柔的嗓音哼起来,同时在心里将一种母语翻译为另一种。

  歌里唱的是:

  “苹果树和梨树上开满花朵,雾在河上飘过;

  喀秋莎站在岸上、陡峭的岸上,开始唱歌。

  她唱得是草原的雄鹰,她唱得是心爱的人儿……”

  伴着悠扬的旋律,他从内兜取出一块用手心盘得油亮的怀表。银质的外壳因曾被坠机的烈火炙烤而变形,底部凹进去一块,导致卡扣难以合拢。他拨开盖子,表芯坏了一直没修,指针蒙着薄灰,永远停在了十六年前。在银盖内侧,贴着一张核桃大小的合照,合照上两人的面目早已模糊不堪,隐约能瞧出是一男一女,并肩在雪地。

  于锦铭对着那小小的椭圆,尝试回想那个人的样貌——矮个子,很瘦,瓷白的皮肤透着抑郁的淡青。是短发还是长发?他记不清,且当是长发吧。长发拢着巴掌大的小脸,细眉,杏眼,尖下巴,好似一把装在黑漆描金妆奁里的象牙扇。

  他知道她现在一定不长这样。

  他就跟从前不大一样了。有时早起刮胡子,他对着镜子,看到自己那凸出来的颧骨,锥子似的,像是能戳死人。白人老得快,有白人血统的混血儿同样容易显老。但在相片里、在过去里,谁都还是从前的模样。

  一支歌曲快到尾声。

  它唱: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