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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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言行举止,俨然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天真未泯,自然随性——与他的外貌年龄,居然无差。

  恍然如隔世,曾经的纯真少女,浸渍在勾心斗角的染缸中,最初是无助害怕,慢慢地学会适应,逐渐地开始掌握……午夜梦回,我会猛然惊醒,无比恐惧,惧怕将来有一日,我彻底丧失了自我,微笑着享受,享受着血与欲的黑色飨宴。

  我近乎痴迷地望着颜煜,脑中突然冒出,毒珊那天在“逸”字匾下对我说的话,竟心有所悟——前提是,这个颜煜不是又一个毒玄!

  思及,我心神一敛,脸色阴沉,却又无言自嘲:原来,我的心中只剩猜忌,毫无信任。

  “认主,是立什么血誓?”我开口细问。

  “缔结血之契约。你认我为主,在我有生之年,你对我不离不弃,也就是跟着我回到咱们的族里;相对的,我护你一世,助你修行。我百年归逝之后,契约即失效,你可另寻他主。”他认真说道。

  “如果立誓之后,我杀了你呢?”我低垂眼帘,轻问。

  “这是不可能的。你既已认我为主,就会受到契约的束缚,不能背叛我的。”他认真解释道。

  我心里开始盘算,随口道:“你都说我是物妖了,我何须你来护我?”物妖一说,纯粹是他一厢情愿的认为,我从没“亲口”承认过。

  “……我听闻,蛊物修行,离不开蛊,等回到咱们族里,你要什么蛊,我都给你,好不好?”他迟疑了一下,答道。

  “您当您在诱拐流浪阿狗、流浪阿猫回家吗?”我嗤笑。

  “我现在的修为还不够,帮不了你许多……但是祭司婆婆说,我是百年罕见的惊世奇才,数十年之后,我对你一定有所助益。”他急急说道。

  数十年之后……子啊,把他拖走吧!

  颜煜的事,还要从长计议;但是我的事,已经刻不容缓了!

  我不再理会他,看看已经完全暗下来的天色,估摸已是酉时,如果我再不回去,东院的弟子就会出来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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