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成骨灰去制作一枚钻石。(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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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美人在骨,何况汤曼青皮相优秀,这一年来被他调教的更出众,连每一根汗毛,都是他喜欢的类型。可惜了。

  就在那一晚,厉骞终于想好了要怎么送她走,以往他不过是在酒场上跟她开开玩笑,她光是看到别的男人伸手搭她的肩膀,都能吓得鼻尖儿冒汗,眼珠乱颤。

  那既然对他的臣服和恐惧也是演出来的,不如就便宜了赵甄晓和他手里那群喜欢淫乱派对的各方权贵。

  养了她这么久,总该有些回报。

  为艺术献身,她应该感恩戴德。

  说实话,脱离了那层追求冷月的狂热,对生意人来讲,现金和汤曼青相比,当然是真金白银能陪伴他更久。

  何况有了钱,他还可以找到下一个汤曼青。找不到,那他就找人照着她的模样整。

  他以往自觉有多爱汤曼青,发现后就有多恨她,他要她在死前都对自己充满忏悔,后悔对自己的背叛。他的宝贝,他本来死也要带走,可她却自轻自贱,甘愿做个下贱的玩物。

  那就由不得他痛下狠手。

  不过不用担心,汤曼青不是最爱她姐姐?

  那她被人玩死后,她姐姐也马上会追着她去的,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人一起作伴。

  对面“厉骞”那些恶毒的话音刚落,厉骞已经面无表情地躲开他准备走进车里。

  正主没在他这条狗身上得到想要的反应,还挺失望,不过想想也对,疯子会爱人吗?连自己都不爱,对牛弹琴罢了。

  他用鞋底踢了踢车子的轮胎,不大满意地挑起眉毛,唇角削讥:“你在境外杀人的事儿,老爸还不知道,劝你安分点,如果事情暴露了,不是死你一个就够解决的。”

  “多吃药,少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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