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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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远处往旁边拐就是商圈,因此有人在路口卖唱,距离不近,但毕竟用了麦克风和音响,还是断断续续地传到了江边。

  旁边的树已经砍过又生,完全看不出年龄,又仿佛十年一直未变。

  池煜说:“我本来写了几百字的稿子。”

  一开口沈桎之就笑了,真的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池煜的脸,觉得他可爱。

  池煜也勾了嘴角,把脸颊往旁边偏了一下,枕进沈桎之的掌心。沈桎之的眼神变深了几分。

  池煜继续不紧不慢地说:“但是我刚刚听到那边在唱歌,忽然想到了新的词。我觉得还是不背稿了。”

  那边的街头歌手在唱《拥抱》。五月天的。

  只有电子琴、吉他,还有歌手。很简陋但是已经足够的街头音乐。

  池煜提取了部分歌词,轻轻地哼,当作接下来的开头:“那一个人爱我,将我的手紧握~抱紧我、吻我~爱别走”池煜伸出手,覆在沈桎之贴在自己脸颊上的手背,又慢慢地将他的手拿下来,然后坚定、有力地十指相扣。

  “我这个人爱你。将你的手紧握别再走了,别再离开我了,沈桎之。”

  “虽然我已经向你告白你当然也向我告白过。但是我们一定还有最后以及最重要的一步没有走完。我想我确定我们互相喜欢着,但是我不想再像从前一样因为总以为对方懂所以什么都不说。有些事情就是因为沉默才会错过。这一次我想我应该更坦诚一点。”

  “沈桎之,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谈恋爱吗?”

  池煜这样问。

  沈桎之的喉咙滚了一下,不明白怎么有人谈个恋爱好像结婚一样郑重,又缓过神来,意识到或许其实一切关于爱的事情都该这样郑重又坦诚。只是如今快餐时代的入侵让大家丧失了对恋爱的尊重和仪式感。

  大概一秒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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