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5)
她下意识地想把手里咬了一口的饭团藏起来。
——可这又能藏哪儿?
司徒厌佯装满不在乎:“想吃就吃了呗。”
她说完就低下了头,垂着睫毛, 避开沈墨卿的视线,佯装在玩手机了, 手机是个旧的二手小米手机, 屏幕一亮,屏保就是她拍的那个兔子吊坠。
司徒厌又立刻把手机关上,但沈墨卿还是看到了——
白金兔子吊坠在写着happybrithday的贺卡上闪闪发光。
而司徒厌心也有点乱, 虽然她手机关得快, 但也看到了锁屏上面的日期——今天已经十二月二号了。
今天已经是这个日子了。
这几天她知道了很多不该知道的事情,也遇到了很多不该发生的问题。
这些事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认知和理解能力, 她没有办法很好, 很妥善的处理好它,每一件事她都要花费很多很多的力气才能做好, 比如找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便利店工作,比如预支一个月的工资,去买一个便宜的手机,去办一张新的手机卡,找便宜的房子住……当然,她还没有找到,所以她这几天一直住在便利店里,但是便利店的门对着休息室,一有人进来,寒风就跟着卷进来,她嫌冷,便坐在玻璃后。
以至于这几天过得浑浑噩噩,一回神竟已经是这个日子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司徒厌忘记了沈墨卿的生日。
只是她不知道今天是十二月二号,也忘记了昨天是十二月一号。
她这几天一直都是这样活着的。
这样活着当然很难过,她也可以去找沈墨卿,她知道找到沈墨卿,找她哭一哭,一切都会变得很简单,就像她曾经做过的那样。
↑返回顶部↑
——可这又能藏哪儿?
司徒厌佯装满不在乎:“想吃就吃了呗。”
她说完就低下了头,垂着睫毛, 避开沈墨卿的视线,佯装在玩手机了, 手机是个旧的二手小米手机, 屏幕一亮,屏保就是她拍的那个兔子吊坠。
司徒厌又立刻把手机关上,但沈墨卿还是看到了——
白金兔子吊坠在写着happybrithday的贺卡上闪闪发光。
而司徒厌心也有点乱, 虽然她手机关得快, 但也看到了锁屏上面的日期——今天已经十二月二号了。
今天已经是这个日子了。
这几天她知道了很多不该知道的事情,也遇到了很多不该发生的问题。
这些事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认知和理解能力, 她没有办法很好, 很妥善的处理好它,每一件事她都要花费很多很多的力气才能做好, 比如找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便利店工作,比如预支一个月的工资,去买一个便宜的手机,去办一张新的手机卡,找便宜的房子住……当然,她还没有找到,所以她这几天一直住在便利店里,但是便利店的门对着休息室,一有人进来,寒风就跟着卷进来,她嫌冷,便坐在玻璃后。
以至于这几天过得浑浑噩噩,一回神竟已经是这个日子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司徒厌忘记了沈墨卿的生日。
只是她不知道今天是十二月二号,也忘记了昨天是十二月一号。
她这几天一直都是这样活着的。
这样活着当然很难过,她也可以去找沈墨卿,她知道找到沈墨卿,找她哭一哭,一切都会变得很简单,就像她曾经做过的那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