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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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他在考虑要不要将事实真相告诉李竹,可又怕她一时接受不了。他决定先静观其变。

  ☆、第138章 他变成了狗(下)

  陈觐决定先静观其变。既来之,则安之,他一旦决定接受事实,便不像以前那么纠结了。

  李竹看小白又渐渐恢复正常,心也随之放下。但有一点让她不满的是,小白没以前那么听话和乖巧了。

  平常的时候,只要她一进堂屋,小白就会主动叼着她的家居拖鞋跑过来,放在她面前,然后摇头摆尾等着她表扬。现在,它则像个大爷似的,卧在那里,这还罢了,偏偏下面还垫个蒲团,还是小新新编的。

  每天早上,小白一醒来就叼着它的鬃毛刷子,放到李竹面前,让她帮忙刷牙。

  李竹才不理会它。做狗就得有狗的本份。

  她一边洗脸一边民嘟囔:“你以为你是县令啊。才去几天,就把某人的习性带回来了。赶紧给我改了。”

  陈觐一脸黑线,瞪大眼睛望着李竹。

  狗和人一样也会见风使舵,见缝插针。以前大黄一直排在小白后面,现在小白不争宠了。它就每天都跑到主人面前卖萌撒娇,时不时地拖着肥胖的身躯在地上打滚。小白,不,现在是陈觐,十分鄙夷地看着这只蠢狗。

  大黄抢过小白的第一宠物的位置,每天给李竹叼拖鞋,去村口小杂货店买东西。看守果园和鱼塘,陪她散步。有时晚上还陪睡。

  陈觐自然不会去跟一只狗争宠,他现在担忧的是自己的处境。这些天,他一直在村里转悠,听着人们的谈话。但关于自己的事情却一点风声都没有。京城的他,到底怎样了?万一他的真身有点差错,只剩下这抹游魂还有什么用处?

  陈觐思来想去,决定试探一下李竹。关于两人如何交流,他想到了用笔写。

  于是,趁李竹不在的时候,陈觐便跑到她的书房,跳上椅子,再爬到桌上,找出笔和墨,他想先用狗爪子抓笔,可惜怎么也握不住毛笔。最后,他只能得用嘴咬着毛笔试着写了几个字,这字太丑了,跟狗爬似的。不能忍也得忍住。

  陈觐在书房里勤学苦练了一下午,才勉强将几个字写得能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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