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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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红薯富含淀粉,才能成为粉条。

  李舜华让人先把红薯切成一片一片的晒干,晒干后才更容易磨成粉,磨成粉后,再过滤晒干,剩下的可都是淀粉了,用淀粉再支撑粉条的样子,晾晒干,想吃的时候拿出来一煮,绝对是管饱又好吃,还长期都不会坏。

  番薯在运送过程中,要是不妥善保管,很可能就会发芽,或者坏掉,但是做成了粉条就不一样了,携带的时候,也不怕坏掉,一年的保质期是有的。

  李舜华试验出来了以后,还让人下了一碗粉丝给自己,沾上醋等物,味道还很不错。

  当然了,既然已经试验出来了,自然是要交出来的,家里人都已经尝过,等呈上给舅舅那边的时候,舅舅欢喜的多吃了好几碗。

  “这个东西好!以后行军打仗,让将士们随身带着一袋子,比带着干粮要好。”这要是提前煮熟了,用开水一泡,也能吃,省事又省时间。

  别的东西,像白面,虽然也能炒熟了,然后冲开了吃,可是白面太精贵,花费的成本高,不如这番薯来的容易。

  要知道,这个时候,一亩小麦才产出几百斤,而一亩的番薯产出是几千斤,将近十倍的差别,自然是番薯更容易得来,还管饱!

  西宁侯让管物资的后勤兵们,就按照方子去做这个粉条,做好了以后,运送也不那么困难了,毕竟番薯是属于死沉死沉的,而粉条就不是了。

  李舜华虽然提供了一个方法,可是这西宁兵里面不乏脑袋灵活的人,人家竟然把土豆这种东西,也做成了跟粉条一样的土豆粉,由不得李舜华不佩服,真是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那。

  “舅舅,我不要!”西宁侯为了奖励自己的外甥女,给了李舜华好多的金银珠宝。

  “拿着,这些东西,小姑娘戴着才好看,舅舅给你的,你不能推辞!”

  “舅舅,用这些东西多换一些粮食还有铁,我拿在手里更没有用!”真和朝廷反了,什么不需要?宁可多准备一些,也不能少了。

  “舅舅手里的东西多着呢,让你拿着你就拿着,你想出来的法子,替舅舅省了多少钱?”

  本来要是一直把番薯作为主食,是不可能撑下去的,他还要派人去别处买粮,可是有了这个粉丝,就不需要了,满满的煮上一大锅,加上一些菜,吃的更香,还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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