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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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舒服过了,晕乎乎摇头,手伸进他衬衣,描摹后腰处的烧疤,“什么时候弄的?”

  “许多年前出任务。”他不愿多谈这段陈年旧事,“这套房过户给你。”

  韩珍没怎么听,撩开他衬衣仔细查看,还低声提醒他工作要小心,不能触犯底线。

  半小时后,她洗过澡,绑着低马尾,有宜室宜家的温柔感,保姆下楼煲汤间隙,洗干净一盘新鲜的荔枝。

  韩珍端进书房,扑面而来是股浓郁的油墨香。

  季庭宗在书桌后,一语不发正练毛笔字。

  难怪这么好闻,墨盘里浸的是茶水,研磨开,弥散出的味道,十分清新。

  他许久没捉笔了,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也绝非仅是附庸风雅。

  一手楷书行云流水,勾勒得挺拔,强悍,矫若游龙。

  没十年功底,写不出这笔锋的气魄。

  最后一个“择”字写完,季庭宗放下笔,捡起旁边的白帕擦手,“会写吗。”

  “会一点。”韩珍兴致勃勃,挑了只细一点的狼毫笔,沾湿尖儿,埋头涂涂画画,“小时候我父亲逼着我学过,但我十分钟都坐不住,清楚他不会冲我发脾气,总是又哭又闹,他也就不逼我了。”

  “你父亲是劲儿使错地方了。”男人微微俯身,“画的是个猪头?”

  韩珍眼珠子转转,拿起一颗荔枝塞进嘴里,脸颊一侧鼓囊囊,像刚蒸腾出的嫩包子,“画的是你。”

  季庭宗闷笑,抱她坐到腿上,韩珍仍伏着案,这次神情认真不少,在图案旁边,工整写下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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