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旧事(8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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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击之后,受到惩罚的人是她,却不是欺负她的坏人。

  与她同期入府,住在一处的小娘子,有一个算一个,所有人都欺负她。

  她以为自己已经习惯到麻木了。

  但闷在心里的沮丧和不忿,就如浸着身子的雨水,又冷又黏,直钻到骨子里去,使她再难压制。

  她们与她同住,年纪又相仿,为什么要欺负她?

  是她颜色不如她们姣好,觉得和她在一处,拉低了她们里院的格调?

  可人的长相,天生父母养,难道她想变就能变?

  或是她们嫌她行为粗鄙,看不过眼?

  可她虽是捡来的孩子,好歹受公主府的教养许多年,一举一动皆按照府中规矩来。

  若没有规矩,不消她们欺负,她早就该被负责教养的娘子,发卖甚至打杀了。

  抑或是因为她习武,和她们不同路?

  难道她不该习武吗?

  她没得选啊!府卫把她捡回来,就是看中她能习武。

  没有公主府,她不会有住处,不会有饭吃,更不会有月例赏银这种,能花着玩的闲钱。

  她会在街上行乞,与野狗争食吃,说不准早就投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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