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回京事(下)(13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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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百姓午睡期间,尽欢叼着碗浆糊将一些大字报贴在几个胡同口儿墙上,上面写了一句“卖身葬父之女疑似偷窃钱财”,署名知情人。

  下午人们看到这讯息,一下子一传十、十传百,在一些挑事精的煽风点火下都议论这个和他们素不相识的“不要脸”的女人:

  一看她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还在酒水胡同卖身,她怎么不进楼子卖身来得快呢!

  她爹啊,定是被她给气死的。

  什么气死啊,肯定是和她一样偷钱,叫人给打死的!

  也不知道她爹是什么人,能教育出这等女儿。

  我要是有这种爹死了还不知廉耻的女儿,生下来就会把她活活儿掐死!

  就是,省得让她这副细皮嫩肉的妖精样去祸害好人家。

  ……

  短短一个下午是流言四起,尽欢和换了装束的平章分别走在街上就听得一群市井小民众说纷纭,戳着一个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人的脊梁骨指东道西。

  不一会儿,有人主动找上尽欢,问她是不是被那个卖身葬父的女人拐跑了丈夫,要不要雇个人帮她骂。

  “我怎么就被她拐跑了丈夫呢?”

  来人说:“别装了,我中午看见您往那儿贴大字报了,您这一把年纪也该是嫁了人的了,不是被抢了夫婿,怎么如此恨她毒她呢?”

  尽欢这才明白那些流氓地痞找生意的套路,顺坡下驴:“你们能骂到什么程度?”

  “那得看太太您,是罢,那点儿意思够得上够不上了。”那人奸邪地冲她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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