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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完,他转过身,离开。

  从公墓出来,有车进去,林孽和车里的林又庭都没有注意到彼此,也都没有回头看,像在明示,这就是他们之于彼此生命的位置——明明是血肉至亲,却生在了平行线的两端,永无相交那一天。

  林又庭看到那块面具时,下意识扭头找人,脑子却在转过身去时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找什么呢?

  没必要找。

  并不是每一种相认都有价值。

  很多年后,林又庭死在外乡,生前所有财产尽归国家所有,他的一生被身边人写成传记,畅销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早年混黑,替妻坐牢,中年违反国际法,与恐怖组织交易不断,杀人,嫁祸,还引起中英贸易战,可他对国家的贡献好像也不少,就引发了一些讨论和思考,这样的人,功过能抵吗?

  政法界的权威人物根据当年的刑法分析出了很多种答案,每一种都给他判了死刑。

  又有很多人分析,这本传记面世的目的是什么?是林又庭属意的?炫耀他逍遥法外了一生?误导一些年轻人可以知法犯法,只要足够机敏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个方向的讨论更是引起轩然大波,直到这本书的作者,跟了林又庭一辈子的严苛,出现在公众面前。他告诉他们,没有人是林又庭,所以没有人会像他一样逃脱法律的制裁。更不会有人因为这样一本记录事实、并未出现具体操作、以及过多形容词用以误导他人的传记,就学坏了。

  他以为,他的初衷是警示世人,可显然有人在把公众注意力往偏颇的方向引领。

  值得一提的是,这件事、这本书的热度很快被其他事物所替代,没有人再关心林又庭这本传记是不是具有负面意义,是不是该被列入禁书目录。

  又过了很多年,这本书被翻出来,被新时代的导演拍成了电影,成就了一些演员。

  接着是翻拍,林又庭的历史价值不断翻新……

  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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