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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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又上路了,王胡子果然没去管阿九的伤,咚咚找了件洗得发白的破衣服简单的帮她包扎,血浸透了衣服,咚咚摸了摸阿九的头,以作安慰。

  路程其实并不远,两天的时间,他们已经到了云火寨,距云火寨百里处有一家客栈,王胡子在这里住了下来,并把阿九几个人赶出去打探消息——是的,这就是王胡子每次都带小乞丐出来的原因之一。

  包扎手臂的破布和伤口粘在了一起,连疼痛都麻木了,阿九本就年幼体弱,这回是必须要想办法为自己找个大夫了,否则这条手臂就要废了。

  咚咚虎子都出去打探了,她躲在墙角,目光穿过来往的人流,落到客栈外边坐着喝茶的年轻男子身上,这个人……她一看就有些眼熟。

  二十多岁,做书生打扮,背着竹筐,面貌清秀,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不像江湖人,倒像是要去赶考的秀才。

  在哪见过呢?阿九皱着眉打量。

  似是察觉到了黏在他身上的视线,那人偏头看过来,怔了怔,半响,拿了个空碗倒满了茶水,起身走了过来。

  “这么小就成了孤儿乞讨,也怪可怜的。”那人走近了,自言自语说了一句,将茶碗放到阿九嘴边,笑道:“喝吧。”

  这一笑突然就令阿九灵光一闪,瞬间想起来了,在姜国皇宫时,虽然有帝后宠爱,但也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有一次她就是中毒昏迷,宫中太医都束手无策,姜国皇帝四处张贴皇榜,后来就是眼前这个人揭皇榜救了她,可是她只在清醒后见了他一面,这人留下调养药方就离开了。

  那时已是十多年后,又只有一面之缘,是以她没能第一时间认出,后来问了贴身宫女,才知道这人名叫纪恒。

  “你怎么不喝?”纪恒问:“是怕我害你吗?”

  阿九恹恹垂下眼,呢喃道:“疼……”

  声音微弱不可闻,纪恒一惊,放下碗,仔细看了看,才发现她手臂上血迹连着衣服,隐隐看得出是一道狰狞的鞭痕,因为天气炎热,伤口表面结痂,内里恐怕都要腐烂了。

  “对一个小娃娃都能下这种狠手,真是畜生不如!”纪恒脸现怒容,抱起阿九,气愤之余不免悲哀,遥想江湖群雄迭起的年代,人人奉行侠义为怀,古道热肠不在话下,可如今,只余嗟叹了。

  他抱起阿九,转过几个弯,绕过人群走到客栈后面,脚尖一点,落在二楼某个房间的后窗,推开窗户跳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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