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lood(6)(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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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着传统,在打猎开始前,会有经验丰富的猎人带着猎狗先贵族们进入猎场,将隐藏起来的猎物驱赶出来以便于公子哥们狩猎,如果遇到攻击力强的猛兽,他们甚至会先动手打伤,虽然追捕受伤的猎物会被看为是不光彩的事,但毕竟外面的这些都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子,打猎也只是为了让他们彰显自己的“实力”,若是让他们出了事,保不准大伙都得跟着陪葬。

  奥斯顿坐在马上,看着训练有素的猎人们带着一大群猎狗冲进丛林,冷着脸发出一声嘲讽的轻嗤,这些废物,平日里只会享乐毫无建树,连打个猎都要别人开路,还不如直接把猎物送到他们手上呢,于是一抖马缰,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余浮见身边突然空了,眉梢一挑,打马上前。

  “嗐!我就知道…” 西蒙一脸牙疼的表情,转眼就见新朋友赶了上来,擦身而过时对他礼貌地颔首笑笑,然后加速追了上去,顿时急了:“喂!伊登!你凑什么热闹!”

  现场的节奏因着那俩不守规矩的人,一下子就乱了套。

  尼克·威尔逊被拥扈们拦着:“少爷,您先别急!”

  “是啊,猎物都躲着呢,现在去也打不到好的。”

  尼克的脸色相当阴沉,握着马缰的手用力到骨节发白,明明都是一样的年纪,奥斯顿却处处压他一头,不就是当个兵打了些胜仗吗,要不是当初母亲以死相逼不让他参军,他如今的地位一定不会比他差!

  还有伊莎贝拉,他哪里不好,论样貌,他自认并不比伊登差。论地位,他的父亲是伯爵,而他是父亲唯一的继承人,奥斯顿的父亲是公爵又怎么样,他只是次子,爵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他哥哥里昂,况且照着他这样目中无人嚣张跋扈的作风,不见得他的子爵位置能够坐的稳当,被人捧得再高又如何,说不定哪天就众叛亲离为神所弃。

  可她的目光却永远在奥斯顿身上,每天的话题中心永远都是他,尤其是那次奥斯顿不过是杀了头狼回来,她眼里的崇拜与爱慕几乎让他嫉妒到发狂。

  想到这里,尼克脸上闪过恨意,强行冲开拥扈们的阻拦,一头扎进了密林里。

  尼克一走,他的拥扈们也只能跟着进去,转眼间一大群人呼呼啦啦向着山里跑。

  “哎哎哎!怎么都跑了?”看着一个二个头也不回的人,西蒙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自认倒霉地抹了下脸,“算了,干脆我们也去吧。”

  *

  尼克一路从山林外沿跑到了深处,这里树木越发繁茂,地上积了厚厚一层落叶,马蹄踏在上面时,发出的沙沙啦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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