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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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扬扬唇,“捎你去。”

  “从今以后,但凡有我卫珩一口吃的,就绝不会让你饿肚子。”

  .

  宜臻随卫珩离京的那个日子,是五月仲夏极好的晴朗天。

  她只收拾了小半车的行李,比从黎州来往京城时更简便,搭着红黛的手上了马车,从车窗内瞧京城的目光里没有半分眷恋。

  京城不是卫珩的故乡,也不太像是宜臻的故乡。

  故乡,何为故乡。

  有亲有友的地方才叫故乡,故乡的旧事难忘,故乡是游子永远的避风湾。

  宜臻虽在京城出生,在京城长大,但从牙牙学语的稚童到豆蔻少女,她都被困在祝府那个四四方方的深宅大院里。

  难得出府,不是拜佛烧香,就是和姊妹们拘谨地瞧花灯街景。

  京城有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好看的,她虽也听说了许多,却大半儿都是托丫鬟去外头买回来再瞧的。

  她在京城生长了十几年,从这座皇城里所获得的欢愉,不及在黎州两载的十之有一。

  倘若真是说故乡,宜臻更愿意把黎州当做是自己愿意扎根,眷恋难舍的故乡旧地。

  是以离京那日,她潇潇洒洒,干干脆脆,没有半分不舍,有邢府的丫鬟瞧见了,还偷偷叹了一句祝七姑娘好硬的心肠。

  倒不是贬她,只是觉得她都要往北疆那虎狼之地去了,还能如此平和淡定,实乃巾帼风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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