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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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立刻敲了锤子,“观众保持安静,再扰乱法庭就出去。”说完,法官就问,“原告,对此你是否同意。”

  梅若华的回答是,“不同意。刚刚我妈也说了,我结婚的时候给了我三十五万现金做嫁妆,说是给我们买车的,其实是想我们没地方住,买套房子。那会儿北京的房价平均才两万。我妈2014年才拆迁的,我结婚那会儿她工资一个月三千,我爸一个月五千,这三十五万是他们所有的存款。”

  梅若华质问江一民,“面对这样费心费力给你资助的岳父母,你就是这么报答他们的?没给钱?你说这话没良心吗?”

  可江一民的回答却是斩钉截铁,“这笔钱我没见到,我也没用过如果我有这笔钱,否则我为什么要去借两万块的高利贷,你别告诉法官,我九年前就留证据要给你打离婚官司了。”

  梅若华就笑了,“我知道,这笔钱一直在我的账户里,然后各项支出都是我在转账,所以你根本没碰过,所以你敢说跟你没关系。”

  江一民笃定的也是这事儿。

  那会儿支付宝还不流行呢,所有都是取出来付现金,鬼知道你花到哪里去了。

  所以他的回答更坚定,“你这是诬陷。”

  吴岚这时候才上场,“法官,我请求出示一号物证。”

  一听有证据,那头江一民立刻看向了屏幕,却发现屏幕上出现的不是什么照片,而是一个博客,博客的名字叫做“华与民的爱情小窝”。

  这名字简直太明显了,立刻就知道,那会儿最流行博客了,八成是刚结婚的小夫妻心里还存着浪漫,把相处的一点一滴都记在了博客上。

  但江一民也不觉得如何,毕竟就算里面写了我给江一民公司花钱了,能当证据吗?

  吴岚很快说,“请翻到第二页倒数第四篇。”

  当那一页一出现,江一民顿时就愣了。

  那居然是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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