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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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江一民则更惨,因为他还要接受吴岚的质询。

  吴岚问他,“这两则录像分别发生在2019年10月24日和2020年1月27日,你是否承认上面是你本人?”

  江一民没吭声。

  法官立刻就说,“请原告回答问题。”

  江一民只能点头,“是。”

  吴岚又问,“你是否承认录像内的活动并没有受到任何胁迫?”

  这能不承认吗?既然有这段录像,就说明有全段录像,他不承认人家也会从头放到尾,没有任何可能辩驳。

  江一民只能点头,“是。”

  吴岚又问,“你是否承认,自己谎称有抑郁症,差使妻子梅若华为你取药?”

  江一民犹豫了一下,“是。”

  吴岚再问,“你是否承认,这场股权公证并非出自本心,为的就是想要让妻子梅若华签署代持协议,低价卖出股份,从而剥夺她对公司的权益,吞噬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江一民怎么也不可能承认的,“我不是。”

  吴岚却不管他接着问,“你是否承认,自导自演患病,是为了留有后手,一旦梅若华不肯签署代持协议,将以此推翻公证,拿回股权。”

  江一民的回答还是,“我没有。”

  但没有用,吴岚直接下了定义,“法官,我认为江一民作为丈夫,为侵吞财产不惜自导自演,编造谎言,陷害妻子,对我的当事人造成了名誉财产精神的三重损害。其行为不仅侵犯了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以我们提出反诉,追究江一民的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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