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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栓家的肉铺在闹市的东北角,从小在闹市长大的根栓知道,在闹市的另一端,有一家酒肆。

  酒香不怕巷子深,虽然酒铺位置隐秘,可却在小城颇有名声。

  经过深思熟虑,根栓觉得给神父买一瓶葡萄酒。

  对于天主教徒来说,葡萄酒意义非凡。

  每次礼拜的时候,圣餐里有酒。主不仅自己喝酒,而且还说他要与我们在天上一同喝新酒。

  根栓晚间打扫的时候,也看到过几次神父喝酒的。

  神父应该喜欢喝酒的吧。

  “老板,我要一瓶上等的葡萄酒。”

  根栓口袋里是他过去一年来省吃俭用的叁块大洋。因为揣着叁块大洋在兜里,根栓连走路都谨慎起来。

  要面不改色,要若无其事,要挺胸抬头,对,就是这样。

  根栓本就高大,一年多过去,婴儿肥渐渐消退,露出俊朗的面容,昂首阔步走在街上,引得闹市里的小姑娘纷纷侧目。

  难道她们都知道自己口袋里有叁块大洋?根栓不经想。

  这可如何是好。根栓挠了挠头。不管了,先买了再说。

  然而,根栓的一腔热情很快熄灭了,因为老板说,他们不卖葡萄酒。不过,他们卖米酒,白酒,黄酒,但是不卖西洋的玩意儿。说这话的时候,老板的语气里有一丝莫名的骄傲,似乎很看不上葡萄酒似的。

  根栓不想与他争辩,正要低头丧气地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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