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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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海接过保镖送来的空桶,走到旁边的一个泥摊中,林小海果真去找起了海瓜子。

  海瓜子是一种白色的小蛤蜊,大小形状如南瓜子,是一种在滨海滩涂生长的小水产品,因状如南瓜子而得名。肉细嫩,味极鲜,是佐酒佳肴。

  林小海随便在泥摊中一铲,扒开泥一看就有一小把海瓜子露出来,他欢乐的把它们全扔进自己的小桶中。继续铲,继续捡,很快小桶中的海瓜子就多了起来。

  朱晓华见他捡的那么轻松,也跑过去捡,结果他铲了十几铲,一个海瓜子也没发现。明明就在林小海的周围铲的,为什么他一铲子下去就有,他铲了十几铲一个也没发现?更坑爹的时,林小海还在朱晓华铲过的地方铲了一下,扒开泥一看,又里一堆海瓜子在里面。

  “……”

  朱晓华哭着回到伴侣身边,居然被一群海瓜子给鄙视了。

  “人啊,得认命。”

  别看林小海找的容易,换其他人上去,基本上不可能找到几个,白秋雨早就知道会是这样,所以才不上去找虐。反正他只要看着林小海就好,至于能不捡到什么好东西,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对他这种家世的人来说,有什么好东西是他没见过的呢?

  中午林小海带着一大堆他们捡的海鲜回到酒店,利用总统套房里的厨房做了一堆的海味,四个人吃的停不了嘴。不过白秋雨在这方面对林小海看的很严,这些东西每样都只能让林小海吃一点,不允许他吃多。

  林小海自己也知道,于是就捡了自己能吃的吃一点,最后端了海鲜粥出来慢慢喝,算是陪着他们一起吃吧!

  这些海鲜已经很新鲜了,林小海处理的时候并没有用什么大料去调味,只是除了简单的葱姜蒜降腥味,然后大家就这样吃,林小海一直认为用最简单的方式烹饪出来的食物才是最原始最新鲜的,所以别看他没怎么调味,但是众人吃的却十分高兴,那种鲜嫩的口感就算他们在那些大酒店里吃的都比不上。

  不仅如此,林小海还煲了海鲜粥,味道一点也不比他做的海鲜菜差,结果一锅粥也被他们搞定了,最后洗碗的工作当然是由盛天齐跟朱晓华来做,毕竟动手做菜的人是林小海,清洗这些的是白秋雨。

  ☆、第124章

  “晚上我们再吃海瓜子,到时它们应该把身体里的泥沙都吐出来了。”

  林小海把这些海瓜子放在淡盐水中养着,让它们吐半日泥沙,不然到时吃进嘴里的除了鲜嫩美味的海瓜外,还有满嘴的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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